1,傅是講真的,敘事描寫,議論,抒情都包含在裏面。
“賦”是《詩經》中最基本、最常用的表達方式,意思是詩人用直白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及相關事物。賦能很好地描寫事物,表達感情,所以應用廣泛。賦是壹種基本的表現手法,在賦中使用比興,或者說是激起後用賦,是很常見的。傅會敘寫,也會講抒情。比興是用來表達技巧和感情的。在賦、比興、興中,賦是基礎。
2.比較是比喻,是基於整體形象,但大部分章節都是具體的比喻。
《詩經》中的隱喻應用廣泛,形式多樣。其中《風與鵝》、《馮偉說書》、《瀟雅何銘》等全京城的具象詩獨樹壹幟;而壹首詩的壹部分運用了對比法,更是有聲有色。
3.繁華就是托物,客觀事物引發詩人的情緒,引起他歌唱。
《詩經》中“興”的應用比較復雜,有的只是在開頭起到調節節奏、喚起情緒的作用,興句與下文的聯系不明顯。如《瀟雅鴛鴦》第二回:“鴛鴦在梁,拍擊其左翼,君子樂千年。”興句和後面兩句的祝福詞沒有什麽有意義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