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
1,以刻畫人物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和環境描寫,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
2.人物、情節和環境是小說的三大要素。劇情壹般包括開頭、發展、高潮、結局四個部分,有的還包括序幕和結局。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3.小說按篇幅和容量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和迷妳小說(短篇小說)。按表現內容可分為神話、科幻、公案、傳奇、武俠、言情、範、官方等。按體系可分為章回小說、日記小說、書信體小說和自傳體小說。按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4.小說與詩歌、散文、戲劇並稱為“四大文學體裁”。
5.小說中刻畫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寫、動作描寫、語言描寫、外貌描寫、表情描寫。同時,小說是壹種寫作方式。
延伸信息小說的基礎在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有著八百多年的積累和沈澱,直到歷史進入唐代,小說才正式形成。追溯到800多年前,基石主要是在四個方面奠定的:
壹個是寓言。比如孟子,莊子,韓非子,戰國策,有很多人物性格鮮明的寓言,有小說的意味。
二是史傳。如《左傳》、《戰國策》、《史記》、《三國誌》,描寫人物性格、情節,或為小說提供素材,或為小說積累敘事經驗。
三是文人筆記。這壹點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表現得尤為明顯,文人筆記大多記錄了壹些軼事、趣聞和材料。
第四是民間娛樂。在每個朝代,茶館和餐館裏都有常駐的演講者和說書人,他們每天在劇本的基礎上講壹個小故事(小說),以吸引客人每天回來聽書,希望能保證生意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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