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工具在《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中解釋:“工”指工作、工程、生產勞動,“具”指用具、器具、器物,“工具”泛指勞動生產中使用的器具,還比喻用以達到目的的事物。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沒有對“犯罪工具”作出具體的定義,根據字面意思,結合司法實踐和立法本意,我們認為,“犯罪工具”可以理解為“供犯罪分子實施犯罪使用的財物或器具”。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常見的犯罪工具有盜竊犯用的鉗子、起子,殺人犯用的刀子、匕首,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