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以宮廷為中心的詩人群體創作活躍。南朝的皇帝比較喜歡文學,經常招募文士講和,形成了很多文人集團。如劉宋臨川王劉義慶、齊景王蕭、梁昭明太子蕭統、簡文帝蕭綱、元帝等。,都在府中招募文士,對文學創作影響很大。帝王的倡導也有助於社會上文學風氣的形成。南朝時期,很多家族、父子、兄弟都擅長文學,也可以說與這種風氣有壹定的關系。
二是文學創作的創新求變傾向更加突出。新題材、新風格不斷湧現。在詩歌上,劉宋時期出現山水詩,“百句夫婦采,詞為價奇”。到了齊朝,永明體出現,開始追求氣質。與此同時,語言開始追求簡潔。例如,沈約在詩歌中提出“三變”:“易見物”、“易讀”、“易讀”。到了梁晨,主題轉向宮體,寫後宮女性的生活。散文創作進壹步駢文化,駢文是這壹時期最具代表性的文體。
第三,在文學觀念上,重點從“言誌”轉向“宿命”,文學理論進壹步發展。作家在創作中普遍重視“緣”,強調吟誦氣質。“宿命論”成為這壹時期的主流,尤其是肖鋼和蕭藝提出了“文章要放蕩”、“情感要蕩氣回腸”的主張。在這些命題下,作家們更加註重詞的美和抒情性,以及作品的審美價值。
這壹時期的南朝文學也存在壹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作品格局狹窄,作品中強烈的進取精神和慷慨有力的情感力量相對較弱,產生了自卑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