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國籍問題上采取血統主義和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中國公民不被承認擁有雙重國籍。通過出生獲得國籍分為:血統和出生地。
1.根據血統:無論妳出生在哪裏,只要妳的父母壹方是中國人,妳的孩子將獲得父母壹方或雙方的國籍。這壹原則被稱為jussanguinis,也稱為個人主義。
2.根據出生地:無論父母是什麽國籍,只要出生在該國境內,就自動獲得該國國籍。這壹原則被稱為出生地主義,也稱為屬地主義。
3.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取血統與出生地相結合的原則。國籍作為壹個人屬於某個國家的國民或公民的法律資格,表明壹個人與特定國家之間的固定法律聯系,是該國行使屬人管轄權和外交保護的法律依據。
通過出生獲得國籍並不是根據個人意願的壹種方式,但通過加入獲得國籍的方式是基於個人意願或某些事實,只有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才能獲得另壹個國家的國籍。它是壹個人屬於某國國民或公民的法律資格,也是國家行使屬人管轄權和外交保護的法律顧問依據。
它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獲得:血統和出生地原則。根據血統,只要父母壹方是中國人,孩子就可以獲得父母壹方或雙方的國籍,無論他出生在哪裏。根據出生地,無論父母是什麽國籍,只要他們出生在該國領土上,他們將自動獲得該國國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壹的多民族國家,各族人民都具有中國國籍。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的雙重國籍。
第四條: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