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脫皮
剝皮時,用小刀將背部皮膚分成兩半,用小刀將皮膚和肌肉慢慢分開,像蝴蝶展開翅膀壹樣撕扯...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壹堆油,不容易分開。
還有壹種剝離法,不知道可信度有多大。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裏,只露出壹個頭,用刀在頭頂劃個十字,把頭皮拉開,往裏面灌銀。因為水銀比重大,會把肌肉拉離皮膚,被埋在土裏的人會痛苦地扭動,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嘴裏跳出來,在泥土裏只留下壹張皮...
剝下皮後做成兩個鼓,掛在衙門門口,以示警告。最早的剝皮是死後,後來發展到活體剝皮。
2、“腰斬”
因為腰斬是從中間砍人,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會壹下子死,砍完之後會很清醒,要過很久才會死。
方孝孺是被明朝皇帝成祖殺死的。據說壹刀砍下後,方孝孺用手肘爬行,手上沾滿鮮血,甚至還寫下了“篡奪”二字。死了十二次半。
3、“車裂”
也就是肢解被害者,很簡單,就是把繩子套在被害者的頭上和四肢上,用五匹快馬拉著他向五個方向沖,把他撕成六塊。記得商鞅被五馬分屍。
砍掉壹個人的頭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氣,更不用說拉了。而犯人的痛苦可想而知。說到撕扯,恐怕受害者就不會再感到疼痛了。痛苦的是當妳在拉的時候。
4.“五罰全中”
砍頭、剜眼、剁手、挖眼、割耳和壹,即“斬八塊”,壹般是在殺死壹個人後,把他的頭、手、腳砍掉,然後把他的軀幹切成三段。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最寵愛的妃子如意夫人,剁去手腳、鼻子、耳朵、舌頭,剜去眼睛,丟在豬圈裏餵養,取名“仁璧”。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了,嚇得要死...
5.靈池
最早的辦法是把人殺了,然後剁成肉醬,叫做“氣”。受到這種懲罰的人記得魯茲和周文王的長子博依考。
後來發展的更為精細,目的是讓犯人承受最大的痛苦。所以不僅犯人活著的時候要受懲罰,犯人死前還要受多少刀。
據說每年年底兩個人表演,從腳開始,壹個* * *砍壹千刀,也就是砍壹千塊肉,犯人才能死。據說如果犯人在砍壹千刀之前就死了,執行人也會受到懲罰。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被這種刑罰懲罰的最著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我聽說他過了三天才死...
這是明清官方的刑罰之壹。
6.“守頭”
在國外,絞刑是常見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殺人...即把弓套在被害者的脖子上,弓弦朝前,劊子手在後面開始旋轉弓。弓越緊,受害者越不生氣,最後死了...
嶽飛父子就是這麽死在風伯館的(因為他是英雄,不能斬首,只好全身而退),明末被流放的王貴也是這麽死的,他是被吳三桂親手勒死的...
7.烹飪
即“請入甕”。那是唐朝。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壹個叫賴君臣的酷吏,主張重刑重法,經常拷打不肯招供的犯人。辦法是找壹個大骨灰盒,把人放進去,然後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犯人越來越難以忍受。如果他們拒絕坦白,他們經常被放在甕裏燒死...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賴君臣叫來,問他如果犯人不肯招供怎麽辦。賴君臣得意地說了這個方法,武則天幹脆說“那就請入甕”,把賴君臣燒死...
8.宮刑
司馬遷入獄後才寫下《史記》,還在《給任的信》中寫下了“我是閨閣大臣”這句話。中國的閹割很精致。首先用繩子(包括孩子的包)把小哥哥綁起來,讓血液不流通自然死亡,然後用尖刀把它割下來(全部!不僅僅是小哥哥)。切掉後用香灰覆蓋止血,尿道內放壹根鵝毛。過幾天,脫鵝毛。如果能撒尿,閹割就成功了。如果不能排尿,那個人就算沒用,最後也很可能會死於尿毒癥。所以妳要閹了太監,最好趁他還年輕的時候閹了他,等他老了就危險多了。
這種懲罰常常被貴族們的死刑抵消。
相對女性是“幽閉癥”,始於秦漢時期,即用木錘敲打女性腹部,人為造成子宮脫垂,是對通奸者的壹種酷刑。
9.“剜刑”
關於勒死的處罰,大家看法不壹。
有人說是把膝蓋全砍了,也有人說是把腳砍了。後者更可信。
總之,絞殺是壹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期,孫臏被他的師兄陷害,被處以罰金。聽說他原名孫臏,被處分後改成了孫臏。
如果膝蓋骨被割掉,大腿和小腿之間失去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據野史記載,孫臏被懲罰後,上戰場連馬都騎不了,只能坐公共汽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入針頭
在妳的指甲裏紮壹根針。常用於女囚。
11,活埋
活埋是戰爭中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又快。
在戰爭中被活埋的所有戰俘都被告知要自己挖洞。有時候先把俘虜打死,再推下去,但是時間不夠的時候(或者子彈需要省的時候),直接推下去,到後面覆土。中國的酷刑自古就有。但是我還沒聽說過有哪個名人受到過這樣的懲罰。更難的是,將人直挺挺地埋在土裏,只露出壹個腦袋,然後開始虐待...
12,鎮都
投毒可能是唯壹人道的折磨方式...
在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著名的毒藥應該是“鴿子”,成語“飲鴆止渴”就是由此而來。
常用於死亡的情況。
13,“棒子懲罰”
也就是火刑。這裏我要說的是棍子懲罰,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裏說的棍刑,就是拿壹根棍子,直接插進人的嘴裏或肛門裏。整根棍子沈入腸胃,讓人死得很慘。
正史中沒有這種刑罰的記載,但在金庸小說《俠客》中有所提及,並為這種酷刑起了個綽號叫“笑”。
14,鋸切和切割
用鐵鋸鋸活了壹個人,其恐怖程度似乎等同於年終和脫皮。難怪地獄酷刑裏會有把人活活鋸死的酷刑。但是,看到生死的人,不僅僅存在於傳說中的地獄,也是真實存在於世間的。據《三國誌》記載,三國時期,吳國皇帝孫皓的妃子指使侍從在集市上搶劫百姓財物。負責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勝是孫浩的寵臣,他抓住了強盜,將他們繩之以法。妾告孫皓,孫皓大怒,借口其他事件逮捕辛西婭,並用燒紅的鋸子鋸掉辛西婭的頭,將他的屍體扔在臺下。
15,脊椎骨折
當壹個人對另壹個人恨之入骨的時候,往往會想到打斷他的脊椎。折斷脊椎確實是很日本的行為,因為如果壹個人的脊椎被折斷了,他就會死。在中國歷史上,脊椎骨折也是壹種非常重要的酷刑。據所述。賞罰分明,春秋時期,姬重兒打算把刑法明文規定,讓全中國的百姓都遵守法律,於是他和大夫們商量。姬重兒的名臣殿傑很晚才到。有些人認為典傑有罪,應該受到懲罰。因此,姬重兒批準了斷椎骨的處決。晉國的士大夫非常害怕。他們說:“褚健隨姬重兒流亡他國19年,立下了汗馬功勞。現在偶爾被罰這麽重,何況我們。“從那以後,每個人都害怕懲罰,遵守法律。
16,鉛灌
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說白相是地獄之主,身邊有百官美女的命令;黑暗期,也就是每天兩個小時,遭受銅灌腸。同樣的,人類被灌錫或灌鉛折磨。錫的熔點是232攝氏度,鉛的熔點是327.4攝氏度。不管倒錫還是倒鉛,都能把人燒死。而且熔化的錫或鉛壹進肚子就會凝固成塊狀,這種重金屬的下落力也能致人死亡。
陽城,漢朝長川王劉渠的皇後,嫉妒心強,專橫跋扈。劉曲又寵愛另壹個叫容愛的瑪吉,多次和她喝酒。她嫉妒極了,對劉渠說:“容愛看人的樣子有點不正常,可能是因為她和什麽人有壹腿。”劉曲信以為真。看到容愛正在繡衣領上的圖案,壹怒之下抓起衣服扔進火裏燒了。容愛見劉曲生了氣,非常害怕。她投井自盡了。劉曲命人把她撈上來,可惜她沒死。劉曲的工作人員責怪容愛,她坦白了這段戀情。容愛被處分了,但她只是說她和醫生有壹腿。劉曲越來越生氣,就把容璦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出她的兩只眼睛,割掉她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把熔化的鉛倒進她的嘴裏,就這樣把容璦消滅了。
17,梳洗
這裏說的梳理,不是女人的梳理,而是壹種極其殘酷的懲罰。指的是用鐵刷子把壹個人身上的肉刮下來,直到肉光了,最後死去。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先賢之政》記載,實行疏導刑時,劊子手將犯人脫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向他身上澆幾次開水,然後用鐵刷刷掉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用開水燙後殺豬,直到刷皮露出骨頭,被懲罰的人還沒結束就死了。修飾的懲罰和年的懲罰有同樣的效果。據《舊唐書·桓傳》記載,吳三思曾經派周麗珍去抓桓,把他拖在竹筏上到處跑,肉盡,露出骨頭,然後壹棍子把他打死。
18,付
即墨刑,“臣不忠君,取墨刑,鑿額,用墨”,是指用刀刺犯人的額頭和臉頰,再以墨浸染,作為刑痕。
19,“哦”
割鼻,大約產生於商代。
20.“李”
用小刺或小竹板鞭打臀部、腿部和背部的懲罰。隋朝定為五刑之壹,壹直沿用到清朝。
21,工作人員
用大刺或大竹板抽打屁股、腿、背的懲罰。隋朝定為五刑之壹,壹直沿用到清朝。
22.“切”
砍掉腳的懲罰。
23.“本”
割掉膝蓋骨是壹種折磨。
24.“偉大的創舉”
人們常說砍頭。周、商、春秋、戰國時期也曾作為死刑的通稱。
25.“加農炮品牌”
把人放在燒紅的金屬刑具上是壹種懲罰。
26、“湯鍋”
把人放進開水裏煮死是壹種懲罰。
27.“棄城”
在鬧市區執行死刑(斬首)並將屍體暴露在大街上的刑罰。秦漢魏晉時期盛行。
28.舵 舵
壹種將囚犯切成碎片的酷刑。
29、《野獸的懲罰》
這在古羅馬暴君尼祿·克勞迪斯·凱撒時代是壹種殘酷的刑罰。就是把囚犯給鬥獸場裏的獅子、豹子等動物當食物。
30.鐵處女懲罰
鐵處女刑——紐倫堡【鐵處女】“她”是壹個可以開合的容器,裏面布滿了鋒利的指甲。隨著“她”的關閉,犯人將被刺死。
根據格林神話,所謂的“鐵處女”是在中世紀的法國。有壹個皇後,有壹天梳頭的時候不小心劃破了皮膚。我發現被血浸泡過的地方,白得像女孩子的皮膚。她後來設計了這種刑具,把宮女高高地抱在裏面,壹邊沐浴壹邊享受血腥的快感。因為她堅信血會讓她看起來更年輕。
有資料顯示,中世紀匈牙利的“嗜血伯爵夫人”伊麗莎白·巴托裏經常用這種東西把村裏的姑娘們關在裏面。這種刑具在掃巫時期也使用過。因為門上有釘子,被鎖在裏面的人會慢慢流血,慢慢地...緩慢地...緩慢地...最後痛苦而死。在女巫時期,許多女孩死於這種折磨之下。
鐵處女是中世紀歐洲的壹種刑具。看起來像個人棺材。在裏面各個地方裝上可移動的釘子,換上釘子的不同部位進行審問。特別是能引起劇烈疼痛和靠近致命部位的指甲是可活動的。執行人故意把這些地方的釘子拔掉壹點,以延長犯人的痛苦。這種刑具有四個基本特征,充分顯示了其殘忍性。如果釘子從小孔中釘入,囚犯的身體將被打開。為了增加犯人的痛苦,他還特意避開了犯人的致命點。由於刑具是垂直放置的,犯人完全被釘子掛在桶形棺材裏。
木桶棺材裏的空間極其狹小,會不斷給犯人帶來身心上的痛苦。雖然這個刑具有四個面,但是即使所有的門都打開了,犯人也逃不掉。刑具的桶壁很厚,除非打開門,否則聽不到外面犯人的呻吟聲和尖叫聲。而如果妳把門打開壹半再關上,鐵針會刺入受害者身上同樣的傷口,所以不要指望在死前減輕痛苦。
31,割喉懲罰
這是古羅馬特有的刑罰。就是用匕首割斷犯人的喉嚨,導致犯人流血而死。
32.饑餓懲罰
在中世紀的歐洲,囚犯被蒙面,嘴裏塞著鐵舌頭,手腳被鞭打,死於饑餓。
33、《鼓刑》
古代朝鮮允許犯人背壹面大鼓,劊子手在背後使勁敲打鼓面,讓犯人難受。鼓頭破了,經常換,直到犯人倒下。
34.“監禁”
即犯人被絞死後,押解到邊境服曬糧、礱米的苦役。這種刑罰多用於對付不孝的女犯人。
35.“鞭打”
古代對女性囚犯施加的壹種酷刑。掌摑是捏犯人手指的懲罰,所以也叫鞭笞。在唐宋明清時期,政府曾經對女犯人進行刑訊逼供。
36、“鎮壓”
通過輪子的轉動,人被壓碎了,輪子變寬了。這種刑罰在古代歐洲使用過。
37.“監禁”
這臺機器不是用來擡的,是用來慢慢拉犯人,直到骨頭斷了。這在黑暗的中世紀很常見。
38.瘙癢的死刑
讓虱子、蚊子、蒼蠅在人周圍亂咬,還往犯人身上潑臟水,把臟草、爛木頭綁在犯人身上,這種刑罰多用於對付妓女。
39、“石刑”
把犯人綁在低窪處,劊子手站在高處扔石頭打死。這是有記錄以來最早的刑法。
40、《騎驢刑》
騎木驢是對女犯人的壹種折磨。所謂木驢,其實就是木頭做的驢。在驢背上,有壹根拇指粗的尖木樁。當這名女囚犯被迫坐下時,頂端的木樁直接紮進了她的下體。而且隨著木驢的行走,頂端的木樁也在拉伸收縮,讓女囚的下半身血肉模糊,令人心碎。許多遭受這種刑罰的女囚往往悲慘地死在木驢上。在古代,這種刑罰經常被用來懲罰所謂的通奸,這是迪徐人傑發明的。
41,“木棒刑”
宋、明、清規定,女子犯了罪,要“脫衣受杖”。鞭刑是隋唐以來的五刑之壹。宋明清規定女性犯罪時必須“脫衣受杖”,既造成肉體的痛苦,又達到羞辱的效果。多使用木板。
42.給“東西”的懲罰
在古代,有特殊身份的罪犯會被給予毒酒、劍、帛、繩等物來自殺。古代有特殊身份的罪犯,給他們毒酒、劍、帛、繩等物,自己上吊。女人給的多是綢緞,世代沿用。
43、《懲罰》
也叫斬首,是把犯人的頭發剃掉的刑罰,只對女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