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的醫女制度是太宗六年[1406年]建立的·因為男女有別的觀念越來越嚴格,內宮女眷忌諱被男性醫官診治,即使病入膏肓也不就醫,最後導致死亡·醫女屬壹種看護性的工作,壹般中人家庭都不會讓自己的女兒去做這些事,因此制度之初,指定由賤民身分的婢女充任·當時選擇漢陽各官衙的女性官婢在惠民署學習·在地方也會挑選十到十五歲左右的官婢前往惠民署接受教育,學成後再送回故鄉從事醫療工作,讓地方的婦女有病時也可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