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女子的社會地位很低,都是依附男人生活的,屬於男人的附屬品,是男人資產的壹部分。當官的男人如果犯罪了,被判處流放。妻兒肯定也要跟著壹起流放,因為女人只是屬於男人的資產而已,沒有選擇的權利。
女子在嫁人之後就跟著夫家姓,這便是男權社會的表現,也代表了家庭當中男人的地位。古代的女子是沒有名字的,不像男子有名還有字,女子僅僅只有壹個姓氏而已。比如姓張,就成為張氏。如果家裏有多個孩子為了區分,就會起壹個小名。
等到出嫁之後,就會把丈夫的姓氏放在前面,比如丈夫姓王,自己本來姓陳,那麽就變成了王陳氏。這便是這位女子的名字了,大家也都是這樣稱呼她的。有些丈夫比較有情趣,或者是看重自己的妻子,會給妻子娶壹個小名,或者的愛稱。
古代的女子講究?三從四德?,在還沒有嫁人之前要從?父?,嫁人之後就要從?夫?,從來都沒有自己的立場。或許就是因為這樣,古人就認為女子是不需要名字的。
而且,古人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了,以後壹切的事情都是要以夫家為重。將丈夫的姓氏放在自己的前面,就是時時刻刻提醒自己這壹點。即便將來有壹天女子去世了,在墓碑上刻的名字也是丈夫的姓氏在前面。
從這裏就可以看出來,過去女子的地位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低微,男人可以隨意的踐踏和羞辱。再加上過去很多都是盲婚啞嫁,壹旦嫁人了就連反悔的機會都沒有了,很多女子的壹生都過得極其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