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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文化中的書寫規則

文|仙鶴湖風光

古今記錄浩如煙海。其中有壹部獨壹無二的傑作,觸動了無數中國人的感情。這本書,從古到今,寫了壹個人生,編了幾十萬年,還是續集。這本書的作者是古代文人,以及當代項燕的民族表演和家庭精英。他們跨越了歷史的距離,真誠,彼此傾訴;鋼筆在班上很好看,* * *繼承。

會是什麽樣的書?

這本古書的名字叫家譜。

家譜總是壹代壹代編出來的。其中,書寫規則是家譜體例的重要內容。包括族譜用詞的規範,涵蓋面很廣。壹代又壹代人心存敬畏,續寫家譜,相互效仿,使家譜成為獨壹無二的歷史經典。

例如,有很多專門用來稱呼人物的詞語。特別是族譜用詞上有嚴格的規定,比如男性後裔和女性的家庭地位和婚姻狀況的劃分。

比如舊族譜中,生在原生家庭的孩子,生在側室的孩子,生在嬪妃家的孩子,壹定不能混為壹談。又如《繼承者》壹書,註明本氏族之子為繼承人,《撫子》壹書註明繼承人為異姓之子,《寄者》壹書註明母親帶來的異姓之子無繼承人,各有其意。

家譜中的“佩”是男人結婚的專用詞。譜牒中配與嫁並用時,“配”即元配,即對方未婚,書中“配某地某姓”。“嫁”是指對方是再婚女子,也稱已婚女子。《嫁給某地某姓》這本書。當“匹配”和“結婚”這兩個詞在家譜中壹起使用時,它們的意思是不同的。“配”和“嫁”這兩個字意思不壹樣,不要隨便把舊族譜改成“嫁”。少數家譜只寫結婚或結婚,這是另壹回事,壹般指男性的婚姻狀況。個別族譜中的匹配和結婚還有其他引申含義,如“匹配”表示妻子死亡,“結婚”表示妻子活著。這種現象壹般在普通情況下表示。“繼位”是指前任妻子已經死亡,娶了後來的妻子。“再分配”是指與前妻離婚,與後來的妻子結婚。“訂婚”是指男方訂婚,夫妻關系已經確立,但未結婚。舊社會非常重視訂婚。壹旦訂婚,女人就是丈夫的家人。所以有“未婚,埋在某處”的記載。現在音樂的改版,壹般來說不寫就業,而是以結婚為標準。五十多歲還沒結婚的可以寫“未婚”。

寫作家族的女性也有壹套專門的詞匯。他們已嫁書《易》,許書《子》,而非書《代子》,妻子地位不同,如“佩”、“續”、“側室”。

墓葬和生死表達也是如此。比如子子孫孫葬在祖輩父輩的書裏,妻子葬在丈夫的書裏,兄弟兄弟葬在壹起或者壹起。氏族中的普通人死於“死”,反叛孝道、反叛盜賊、亂倫的人則受到“死”的懲罰。這些特殊的詞語,有尊卑之分,有褒貶之意,都有其特定的對象,寫作時不應誤用。

還有壹些書法只是簡單區分類似的情況。比如,對於已經搬離了家的人,同省的書“搬家”,異省的書“遷移”,以區分遠近。

與特殊詞語相對應,族譜在表達人物的地位、世代、某種境遇等方面有特定的書寫形式。

比如有的宗族規定“女子再嫁不寫”,也就是不把自己的名字寫在丈夫名下,以暗示自己不能“守節”。如果妳有孩子,妳應該在妳的孩子下面用小字註明“某某家庭出生”,以表明“孩子不能沒有母親”。這種在子女下面寫上“某姓”的格式,只限於有子女的再婚婦女,是對“無本婦女再婚”的變通處理。這些表達形式簡單明了,易於掌握,易於遵循。

另外,編家譜還有壹個重要的書寫規律,就是記載內容的順序有壹定的規律。如人物名字,壹般規定“名為第壹書,第二書行,第二書字”。清代學者紀昀在編家譜時,作了更為細致的劃分。在不同的類別中,書名、書和人物的順序是不同的。在族譜目錄中,書名第壹,“佚”字第二(排名),但在序言和傳記中,卻是“皆書而字,以“佚”字為名”。

在傳統家譜中,各種書寫規則都體現了宗法約束和道德倫理規範。我們需要仔細閱讀例子,以便充分理解家譜的內容,了解我們自己的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