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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給我詳解壹下道家無為的思想

道家:“自然無為”

道家的“無為”思想,主要體現在《老子》(參照郭店楚簡本和馬王堆漢墓帛書本)、《莊子》、《文子》[15]等書中。下面,就結合這幾部道家典籍略加論述。

(1)在道家那裏,“無為”有其內在的絕對的理論依據,那就是“道”;並且與儒家相同的是,道家所說的“道”也是“自然之道”;而且,萬物也是由“道”產生的(與儒家有所區別)。

“道”是道家哲學的最高範疇,是世界的本原與始基,是萬物的主宰。《老子》第二十五章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作為世界本原與始基的“道”,有時也叫作“無”,“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第四十章)。第四十二章說的是“道”生成萬物的過程:“道生壹,壹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第六十二章說:“道者,萬物之奧,善人之寶,不善人之所保。”[16]《莊子·大宗師》說“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也就是說,萬事萬物都是由“道”產生的,“道”是萬物的主宰(“主”)。萬事萬物有始有終,但“道”無始無終,“道無終始”(《莊子·秋水》)。

在《老子》壹書這,“天”、“帝”、“鬼神”等人格神的地位很低。《老子》不承認它們的主宰地位,更不承認它們是萬事萬物的創世主。《老子》提出“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第六十章),把“道”形容為“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第四章),以“道”君臨鬼神、壓制鬼神,徹底擊毀“天”、“帝”、“鬼神”等人格神的權威地位。《老子》河上公註早已明言,“道謂自然之道”;其第壹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中的“常道”、“常名”,指的都是“自然界之道”、“自然界之名”[17]。就此而言,老子堪與孔子並稱中國“哲學的突破”(philosophical breakthrough)的兩大巨擘。

(2)“道”是最高的、最大的,頁是最為神聖的,所以“道”不可違,因而人的所作所為,也必須完全歸順“天道”,並依此而行。

《老子》第五十壹章說:“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常自然。”此處說明了“道”(及“德”)的神聖性與至上性。第二十五章說:“故曰: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壹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處的“自然”,是作為“道”的壹個屬性與本性而提出來的。而取法“自然”的“道”如何施為呢?第三十七章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18]第三十八章說:“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也。”即“無為”是人的最高德性,也是為人處事的不二法門。聖人的活動也只不過是“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第六十四章)。此即《文子?道德》所言“聖人法於天道”[19]。

傳世本《文子》對這壹問題講得甚是清楚。《道德》說:“文子[平王]問曰:‘古之王者,以道蒞天下,為之奈何?’老子[文子]曰:‘執壹無為,因天地與之變化。天下之大器也,不可執也,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並且,“無為”是“治之常也”,“至德無為”(《自然》)。“無為”合乎天地之“道”,自然不可違逆,違逆(“執”、“為”)者必敗無疑。

(3)就實施“無為而治”的主體(如統治者)而言,道家對他們也提出了壹些要求。

郭店楚簡《老子》甲本說:“聖人之在民前也,以身後之;其在民上也,以言下之。其在民上也,民弗厚也;其在民前也,民弗害也。”但與儒家不同的是,道家所提出的是“消極無為”的要求。《老子》第三章說:“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所以,有人說《老子》的社會歷史觀是復古倒退的,這不無道理。

(4)就現實政治而言,後期道家提倡“無為”是為了襄助人君(“君王南面之術”);君王實施“無為”以達到“南面”的過程,是依順“自然”的過程,也是不可見的過程。

崇尚自然,倡導無為,這是中國道家哲學最主要的思想。

中國壹些古籍中說,崇尚自然無為的思想在遠古時代即已有之,相傳為中華民族始祖的黃帝就是自然無為理論的倡導者和實踐者。所以,在以後的道家或道教學者中也常常把黃帝奉為道家或道教的創始者。然而,就現存史料和典籍看,道家思想當奠基於《道德經》壹書。《道德經》的作者相傳為老子,所以《道德經》亦稱《老子》。可老子究竟是誰,漢代人已搞不清楚了。司馬遷在《史記》“老莊申韓列傳”就列舉三位名叫老子的人,而他的傾向性意見則是:生活於春秋晚期、略早於孔子、孔子向他問過禮的李耳(字伯陽,謚曰聃)為作《道德經》的老子,並概括其思想的要點說:“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以後,學術界大都以此說為是,奉李耳(老聃)為道家學說的創始者。

老子以後,傳揚道家思想的學者很多,如列子(列禦寇)、、關尹、文子、田駢、慎到等,然其中最有名、最有影響者當數戰國中期的莊周。司馬遷在《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說,莊周“其學無所不窺,然其要本歸於老子。”現存《莊子》壹書,既記述有莊周的思想,同時也保存了不少戰國時期的其他壹些道家學者們的思想資料。所以,《莊子》壹書並不是壹部單壹作者的書,各篇形成的時期不同,其思想理論也不完全壹致。其中究竟那些篇代表了莊周思想,學界至今也還存在著很不相同的看法。然《莊子》壹書從總體上來講是承繼並發揮了《道德經》自然無為思想的,並在中國的思想史、文化史上有著極大的影響。魏晉以來,《道德經》與《莊子》壹直並稱,是為道家學說的兩部根本經典。所以,在中國的思想史、文化史上,《老》、《莊》思想也就成了道家思想的同義語。

道家的自 然無為思想,壹是崇尚天道(自然界的法則)的自然無為,如《老子》說:“道法自然”(25章),“道常無為”(37章);天地生萬物,然“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10、51章)等。二是提倡人道(人事的規範)的自然無為,即人類應當效法天道的自然無為,如說,人的活動應當“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也”(64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51章)等。在人道自然無為的主張中,又包含有兩層意思:壹是在人與自然界的關系方面,道家強調人與天地萬物之間和諧、壹體的關系,認為人應當順物之則,緣理而動,不要以人的主觀意願去胡亂行動,從而破壞自然界(包括天地萬物與人類)的和諧與平衡;二是在社會人際關系方面,尤其是處於社會領導地位的統治者,要效法道的自然無為精神,盡量簡化各種制度、規範,使百姓保持純樸的民風。

道家崇尚天道的自然無為,不僅合乎自然的本來面貌,而且在理論上也有著反對神學目的論的重要意義,這已為歷史所肯定。道家強調人與自然應當和諧壹體的思想,也正在為越來越多的關心地球生態環境的有識之士所認同。然而,關於道家提倡人道自然的思想,則還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和評價。荀子在評論道家思想時說:“老子有見於詘,無見於信(伸)”(《天論篇》);“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解蔽篇》),即批評他們不註重人的能動作用,在自然界面前陷於消極被動。這也是歷史上對道家人道自然無為思想壹種比較普遍的評價。無可否認,在道家(特別是莊子學派)人道自然無為思想中確有導致人們消極等待、無所作為、屈從環境等消極的壹面,但這絕不是說道家人道自然無為的思想中就壹無可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