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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 文字 度量衡 原因和影響

千古壹帝----秦始皇2006-10-28 07:43秦始皇(前259年—前210年)姓嬴,名政,為秦莊襄王之子。因為在趙國出生,又叫做趙政。13歲即王位,39歲統壹中國,建立秦朝,稱皇帝。是中國的第壹個皇帝。

莊襄王三年(前247),莊襄王去世,他即位為秦王。即位時由於年少,故國政由相國呂不韋所把持,並尊呂不韋為仲父。

呂不韋既把持朝廷,而且又與太後(趙姬)偷情。他見秦王政日漸年長,故以假宦官嫪毐獻給太後。結果太後生下了兩個私生子,而假宦官嫪毐亦以王父自居,封長信侯自收黨羽。

公元前238年,由於嫪毐企圖發動政變,篡奪秦國。但被秦王政先發制人,平定了嫪毐的叛亂,隨後免除呂不韋的相職。

雖然他聽從秦國貴族所言,發出逐出六國食客,但被李斯的諫逐客書所勸阻,並任用尉繚子、李斯等人。

自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采取遠交近攻、分化離間的策略,

先後於秦王政十七年滅韓、十八年滅趙、二十二年滅魏、二十三年滅楚、二十五年滅燕、二十六年滅齊。 終於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壹個統壹的、多民族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國家——秦帝國。

自稱「功高三皇,德高五帝」,創建「皇帝」尊號,自稱始皇帝,宣布子孫稱二世、三世,以至萬世,代代承襲。另外,嬴政認為諡號乃是「子論父,臣論君」,大為不妥而廢除之,而改用計數方式的世數尊號。

秦始皇統壹全國後,采取壹系列重要措施的以加強對帝國的統治:

以商鞅所制定的度量衡為標準統內統壹度量衡;

以秦國通行的文字大篆為基礎,命李斯簡化之而制定小篆,頒行全國,統壹文字;

廢除六國通用的貨幣,統壹使用的貨幣,以秦「半兩」錢為流通貨幣;

以秦國原有的法律令為基礎,吸收六國法律的某些條文,制定和頒行統壹的法律。

他在全國範圍內廢除自商、周以來的分封制,實行郡縣制,建立自中央直至郡縣的壹整套官僚機構。

派蒙恬率兵出擊匈奴,並連接戰國時期各國修築的長城修築成為形成舉世聞名的萬裏長城。

開拓南越,使中國的版圖包括了今天兩廣,以至擴張到今天越南北部壹帶。使中國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帝國。

為了達到控制人民與加強專制統治,秦始皇采納李斯的建議而有以下的措施:

遷富豪。下令將全國各地的富豪遷往鹹陽,以方便監視。

收兵器。為了防止人民造反,下令沒收民間的兵器,運到鹹陽,與九鼎壹起,鑄成十二銅人與許多大鐘。

焚書坑儒。為了鉗制人民的思想,接受李斯的建議,除了《秦史》、農業、蔔筮和醫藥的書籍外,下令將所有史書壹律燒毀,全國百姓和士人私自收藏的經書和諸子百家的典籍,也全部由官府統壹燒毀,此即「焚書」。由於百姓與士人不滿,而言論遍布各地。有兩個方士(以求神仙、煉仙丹為業人)叫做盧生、侯生,在背後議論秦始皇的過失。秦始皇得知,派人去抓捕他們,他們已經逃跑了。秦始皇大為惱火,又發現鹹陽有壹些儒生也壹起議論過他。秦始皇把那些儒生抓來審問。儒生經不起拷打,又東拉西扯地供出很多人來。秦始皇下令,逮捕460多人押到驪山的山谷中,全部坑殺,也就是活埋。由於這些人絕大部分是儒生,所以被後人稱為「坑儒」。其余犯禁的儒生被流放邊境。

秦始皇在統壹六國之後,旋即修建豪華的阿房宮和驪山墓,還先後進行五次大規模的巡遊,在各處刻石紀功,炫耀聲威。為尋求長生不老之藥,派方士徐福率童男女數千人渡東海求神仙,耗資巨大。(『楚義六帖』指徐福和童男女們在到達目的地(即現時的日本)之後壹去不返,日本重臣秦氏為其後代。不過參考『史記』與『三國誌』可知,此壹說法在東漢之前並未出現。至於徐福即為神武天皇說,則除了年代不合之外,更是毫無文獻可考。)後世多認為秦始皇好大喜功,性格暴虐,在他統治下民不聊生。

在秦始皇統壹六國的過程中,燕國派遣的刺客荊軻刺殺秦始皇,功敗垂成,反被處死。在秦帝國建立後,韓國名門之後張良在博浪沙行刺秦始皇,也未成功。

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巡遊返至平原津得病。行至沙丘(今河北廣宗西北),秦始皇病死。趙高勾結始皇少子胡亥及李斯,偽造遺詔立胡亥為太子,是為秦二世。並賜太子扶蘇死。

自古以來,對秦始皇的評價就褒貶不壹。他是中國第壹位皇帝,也是皇帝尊號的創立者,同時也是中國皇帝制度創立者,使中國進入了中央集權帝制時代。

秦始皇

姓名: 嬴政

諡號: 無[1]

陵墓: 秦始皇陵

政權: 秦朝

在世: 前259年—前210年

在位: 前247年-前210年

秦始皇(公元前259—221)姓嬴,名政,為秦莊襄王之子,是中國歷史上壹位叱咤風雲、具有雄才大略的人物。公元前246年,年僅13歲的嬴政被擁立為秦王。八年後(公元前238年),秦王嬴政在蘄年宮舉行加冕禮,親理國政。此後,嬴政繼承了自秦孝公以來變法革新、獎勵耕戰的壹系列政策,選賢任能、歷兵秣馬、富國強兵、順應歷史發展的潮流。公元前230~221年,歷經10年的統壹戰爭,他先後消滅了韓、趙、燕、魏、楚、齊等諸侯國,結束了自春秋戰國以來長達數百年之久的分裂割據、混戰不已的局面,建立中國歷史上第壹個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帝國。為了鞏固新生的政權,秦始皇廢除了自商、周以來的分封制,實行郡縣制,中央和地方的重要官吏悉由皇帝任免,軍政大權集於壹身。他還下令統壹全國的度量衡、車軌,以秦小篆為全國通用文字,以秦“半兩”錢為流通貨幣,並統壹了全國的法規刑律。他拆毀戰國時各國邊鄰地區的城防工事,修築馳道,還連接戰國時期各國修築的長城,形成舉世聞名的“萬裏長城”。這壹系列大刀闊斧、前無古人的改革措施和鐵腕行動,對於鞏固國家統壹、推動經濟和文化的發展有重要作用,並對後世產生深遠影響。

為了強化專制統治,嬴政在執政時,嚴刑峻法、橫征暴斂,又大興土木,給人民帶來莫大的災難。此外,他還興師動眾,五次遠途出巡,逢山刻石,以示不朽之功,又下令焚書坑儒。這些作為大幅度摧殘並破壞了生產力的發展,造成“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嚴重社會危機。秦始皇去世才1年,陳勝、吳廣就在大澤鄉揭竿而起,秦王朝僅存在15個春秋,就土崩瓦角、灰飛煙滅。

自古以來,對秦始皇的評價就褒貶不壹。但縱觀秦始皇的壹生,對中國歷史的發展起了巨大推動作用,實為中國歷史上壹位有作為的皇帝,功績不可泯滅。

秦半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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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真的統壹了度量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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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都人士 發表於: 星期四 六月 15, 2006 12:39 am 文章主題: 秦始皇真的統壹了度量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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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真的統壹了度量衡嗎?

都人士

壹,疑問

司馬遷在《史記 ? 秦始皇本紀》中寫道:秦始皇“壹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統壹度量衡作為秦始皇的功績之壹,從司馬遷到現在已成千古定案。 但筆者對此卻頗有疑問。

首先是時間上能允許嗎?秦朝從建立到滅亡僅僅十五年。度量衡雖算不上大事,但卻是壹個復雜的事情。度,量,衡三種計算標準涉及面廣。每個標準又分為不同的若幹個等級。逐個標準逐個等級去核算定標之後再頒布實施可不是在短時間內能完成的。且看幾個現在社會下統壹度量衡的例子:

20 世紀20 年代國民政府頒布《度量衡法》。因當時處於動亂年代國家財力物力有限,此法執行艱難成壹紙空文。 政府只好在1928-1931年期間又重新公布了《度量衡法》和《修正度量衡法試行細則》。但仍舊難於落實。

1977年5月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和國計量管理條例》開始實行公制。但市制仍然存在,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

公制源於法國。最早產生於1799年,至今已200 多年。但在最為發達的英美國家公制還沒有完全普及。計算裏程還用英裏,重量以磅計。

香港1976年制定《十進制條例》,並成立“度量衡十進位制委員會”推廣實行十進位制。整個工作到1998年1月才最終完成。

現在社會交通通訊等基本設施不知道要好於秦時多少倍,度量衡統壹起來且如此艱難費時幾十年甚至上百年。2000多年前在那樣的社會基本條件下只用十來年的時間能把這些繁雜不壹的度量衡劃齊歸壹嗎?

再者,秦朝剛剛建立,擺在秦始皇面前的是壹個前所未有的大壹統之國。各種各樣的問題堆積如山。鞏固政權,修築長城,抗擊匈奴,巡遊天下,防止六國叛亂等等壹系列大事 都需秦始皇去作。秦始皇有何閑心顧及度量衡這樣的區區小事。就算有具體官員負責, 壹國之事也有個輕重主次,幹什麽不需要人力財力物力。秦歷經百年征戰已耗盡了財力物力。僅存的國力當然要先用到最 重要的事務上。

再退壹步說,既使用財力物力,那麽還用個習慣問題。已習慣了幾百年的舊制能在十來年的時間內改過來嗎? 況且秦滅六國不得民心。秦始皇高壓暴政嚴法重稅,民多怨恨。傳統習慣加上怨恨心理, 秦的詔令能順利執行碼?

二,分析

帶著這些疑問筆者首先對先秦度量衡進行了全面分析換算。分析的依據是《中國歷代度量衡制演變表》和有關古籍資料及出土文物。分析之前先明白壹些有關度量衡方面的小知識。度量衡顧名思意是指長度,重量,稱重三個 標準制度。度量衡最基本的三個要屬是標準,進位制,等級。以1尺= 10 寸=33厘米為例。1尺=10 寸 說明是十進位制。 1尺=33厘米 指的是標準。 寸,尺,丈是等級。如果改變度量衡主要是在標準或進位制兩項上作變動。 至於等級根據需要有多有少,因需而變。例如現在稱重大可達噸位以上小可稱微克。這類等級位完全是因需而作,不影響基本標準和進位制。“統壹度量衡”最主要的是統壹標準和進位制 及確定基本等級。這有兩個含義:第壹含義是說在此之前度量衡或在標準上或在進位制上或者兩者同時都出現混亂的狀況,需要劃齊歸壹。如果不是第壹種情況那麽就屬於第二個含義,即不管度量衡以前是什麽情況,現壹律重新定制,按新的標準統壹劃齊。

根據這些我們先看壹下先秦度量衡到底是怎樣的壹種情況。在整個先秦度量衡制演變表中發現量制看起來最為混亂。我們就從量制開始分析。

1,量制分析

以下是下載於國學網站上的壹份《中國歷代量制演變表》。只截取先秦部分。

粗看 壹下特別混亂。但仔細壹看發現:1斛=10鬥, 1鬥=10 升。這兩個等量不論是秦朝還是戰國時的秦和三晉都 壹樣。這說明戰國時的各國與秦朝都有斛,鬥, 升三個基本標量,且都是十進位制。 在這三個基本等級量上各國均壹致並不混亂。(表中沒有列出的封國並不等於該國沒有基本等級上的度量衡)

表中只有齊國的等級標量與他國不同。升以上有豆,區,釜三個等級,且都是四進位,釜到鐘變為十進位。這種計量的分級是為了方便本國的收付。當時各國為便於本國的收付在計量等級上可能都有根據本國情況而制的現象。據《左傳 二十九年》記載:“於是鄭饑,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壹鐘。”由此得知鄭國也有“鐘”這壹等級的計量單位。又據《論語 雍也》:“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受之庾五秉。”可見“釜”這個計量魯國也有。 據此段註,釜為6 鬥4 升,正等於齊國的釜。兩國的“釜”均為64升。鄭國的“鐘”與齊國的“鐘”也是等量,都是640 升。這就是說雖然各國在計量等級上有因需而定的情況,但其定量標準均壹致,全都是以“升”為最小計量標準,以此加量升級。就連“不服天朝管”的楚國所定的標量也是以“升”為基本標量。

從上面的分析中升,鬥,斛這三個計量單位各國均有。為方便之用各國以基量為準又相應地制作了有別於此三種基本計量的其它等級的計量器具。這些其它等級的計量單位有些國是相同的。無論是否相同, 其基本標準均壹致。秦始皇統壹度量衡在量制上就是廢除了這些其它等級的計量單位,保留了升,鬥, 斛基本計量等級。即是說只是在等級上廢除了零亂的,保持了基本的。出土文物秦陶量說明了這壹點。(見下圖)

此量具容積實測為2000 毫升,正合壹鬥。 其外壁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統壹度量衡 的40字詔書。

始皇方升(見上圖)也是秦始皇統壹量制的標準量具。實測199毫升,與標準量200 毫升只差1毫升。這是由於制作水平或年久磨損所導致的誤差,並非有意為之。200毫升即1 升。這兩件1升和1 鬥的標準量具證明秦始皇統壹量制是以周朝的基本標量為準,並沒有重新定制新的標準。

2, 度制分析

也是先看壹下演變表。

從表上可以看出戰國與秦朝的長度均是 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標準都是1分=0.231 厘米。進位制和標準全部壹樣。只是在等級上秦朝多了個“引”。

“引”這個長度單位是否秦以前已經存在,沒有找到實證。只是在《左傳 昭公元年》發現壹句:“引其封疆。”意即正其邊界。正邊界必須有尺度。 這裏的“引”是否名詞當動詞用,缺乏實例。在此引述壹下而已。既使“引”這個長度單位為秦所創,也不過是在原來度制上又加了個等級而已,並沒有改制。

故在度制上戰國時各國壹致,沒有混亂,都采用周制。秦沿用舊制 沒做改動。

3,衡制分析

還是看列表。

表中戰國楚,趙,秦和秦朝在衡制上並無差別,全是1石=4鈞(120斤),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這裏有的國標重全列,有的國只列兩個,但並不表示該國沒有其它標重)在標準和進位制上均壹致。只是“統壹換算”時有差別。楚,趙國每斤=250克,1兩=15.6克。 而秦每斤=253克,1兩=15.8克。 如果在這方面有變化的話, 那麽意味著秦始皇改變了衡制標準。 那麽這些數字是怎麽換算得來的呢?

經進壹步查找發現這些數字都是對出土的砝碼(秤錘)實測後換算而得。這種實測結果可能有很大出入。出土文物年代久遠必有磨損,且當時制造技術落後也會造成偏差。以秦始皇八斤銅權為例。(見下圖)

銅權即是砝碼。按秦每斤=253克算,八斤應是2024克。實稱此砝碼 卻有 2053.5克。再除以8 ,則 秦1斤=256.69 克,而不是253克

如此看來,當按文物實測換算時必然會有誤差,況且只看 砝碼,而沒有秤桿刻重對照是否準確很難說。對同壹個文物的測算有時也有不同的結果。究竟以哪個為準很難說明白。秦1斤到底是253克還是256克。筆者認為應是250 克。斤位變動應以整數遞進。多3克或6克沒有意義。秦始皇在最為重要的量制上都保持了周朝的標準,在衡制上也不應該有什麽變動。變動完全是誤差和換算所致。根據湖南左家公山出土的天秤和環權(見下圖)來看。1斤=250克,1兩=15.6克應是各國通行的標準。

環權***有九個自小至大重量依次為0.6克,1.2顆,2.1克,4.6克,8克,15.6克,31.3克,61.8克,125克。合當時的重量分別是1銖,2銖,3銖,6銖,12 銖,1兩,2兩,4兩,8兩。

可以看出此秤非常標準。難道秦始皇只是在斤位上作了3克的改動,兩上變了0.2兩。怎麽想也想不明白這有什麽意義。況且這是換算得來的結果, 如果單看“衡制”壹欄,秦也沒做變動。

從以上對度量衡的全面分析中可以看出秦朝的度量衡和周朝的度量衡在基本標準和進位制上是相壹致的。秦始皇並沒有制定新的標準,可以說秦制也即是周制。那麽秦始皇統壹來統壹去,怎麽還和周朝的度量衡壹樣呢? 這是怎麽回事呢?這就要尋找其歷史依據。

三,歷史依據

在秦始皇統壹中國前壹百三十年,秦國發生了壹次重大變革,那就是商鞅變法。商鞅是衛國後裔,為求功利來到秦國。當時正是戰國晚期,齊,楚,燕,韓, 趙,魏,秦七雄並起,個個爭強好勝,相互征戰。秦國地處西部,地理位置使他挺進中原甚為不便。在經濟上秦沒有齊,趙,魏,韓等國富裕,文化上也落後於中原各國。秦孝公急於改變現狀富國強兵。商鞅的變法主張正合秦孝公之意。於是壹場轟轟烈烈的變法運動徹底改變了秦國現狀,使秦國壹越而成七雄之首,為而後的吞並天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商鞅變法內容很多,其中壹項即是統壹秦國的度量衡。秦國當時在經濟文化和生活習俗上均落後於中原各國。“始秦戎狄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史記 商君列傳》)這是說秦變法前還保留著遊牧民族戎狄的生活習俗。可想而知秦與中原各國的差距還是很大的。商鞅變法首先是用先進的改變落後的。商鞅說:“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難女之別, 大築冀闕,營如魯衛矣。”商鞅以中原文化變革秦國,就連營建門闕也要仿制魯國和衛國。那麽我們由此而斷定商鞅對混亂的秦國度量衡也必然用中原各國通行的標準來統壹。這樣做簡單方便,省去了重新制定標準的麻煩。更重要的在於保持與各國標準上的壹致可以避免商業交往中的混亂。戰國時期盡管各國交戰頻繁,商業交往也遠遠高於以往。據《戰國策? 魏策》記載,韓魏之間設關收稅,兩國“***有其賦,足以富國。”出土的鄂君啟節更說明當時商業活動的盛況。啟節是壹種通行證。楚懷王在啟節上規定了鄂君商隊的規模:陸路運輸壹次不得超過五十輛,水路運輸不得超過壹百五十船。在各國頻繁的商業活動中,秦國也樂在其中。李斯在《諫逐客令》中列舉了壹系列不產於秦而為秦所用之物:江南金錫,西蜀丹青,犀象之器,阿縞之衣,錦繡之飾等等。可見當時各國在經濟上已是相互依存互通有無。商業活動離不開度量衡。為使秦在商業交往中得其便利,商鞅必然要用各國通行的標準來統壹秦國的度量衡,以使秦國與中原各國首先在經濟上“接軌”。

中原文化的代表商鞅用中原各國通行的周朝標準統壹了秦國的度量衡。壹百年後秦始皇又用商鞅標準再次統壹度量衡。故秦始皇統壹度量衡的標準仍然是周朝標準。秦制即是周制。

由於商鞅在統壹度量衡上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秦始皇再次統壹時就顯得簡單的多了。秦始皇或是在原商鞅制造的標準器上刻上新的統壹昭書,或是以商鞅量器為原型再仿制壹個頒布全國。如此而已。舉世聞名的商鞅量(見下圖)正說明了這壹點。

商鞅量又叫商鞅方升,實測201毫升。與始皇方升是同樣的標準壹升量,均等於200毫升。(1升之差完全是制造技術所致)此器上有銘文兩組。壹組是“秦孝公十八年 大良造鞅” 這說明此量具為商鞅所造。另壹組文字刻於底部是“廿六年 皇帝盡並天下諸侯 黔首大安 立號皇帝 乃召丞相壯綰法度量則不壹 嫌疑者 皆明壹之”秦始皇就是這樣再次“統壹”度量衡的。

四,“統壹”的含義

既然秦始皇統壹度量衡仍是以周制為準,那麽“統壹”的意義又是什麽呢?筆者認為秦始皇統壹度量衡的含義有兩項:

1,繼續規範秦國本身的度量衡。

度量衡的規範統壹並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很長時間。或許在秦始皇統壹中國時,秦的度量衡還沒有完全統壹起來。以上面的商鞅量為例。其上刻有兩個地名。壹個是重泉,另壹個是臨。且兩個地名不是同壹年刻上去的。這說明此量具先是被拿到重泉進行按樣制作推廣使用,後又移到臨在按樣普及。據《史記? 秦本紀》記載重泉始建於秦簡公六年(前409年)。臨這個地名沒有查到。如果按著這個速度,以當時的社會條件普及起來確實需要壹段漫長的時間。

2,杜絕“私量”的制造。

春秋戰國時期有的國有“私量”存在。私量又叫家量是大家族私自制造的壹種量具。據《左傳 ?昭公三年》記載:“齊舊四量,豆,區,釜,鐘。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鐘。陳氏三量皆登壹焉,鐘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這段記載是說齊國原公量豆,區,釜是以四進壹級,十釜為壹鐘。陳氏家族為篡奪齊國私自制造了量具,豆,區,釜以五進位,五升為豆,十釜為壹鐘,陳氏的鐘乃比齊國公量的鐘容積要大。陳氏向外貸出糧食時用大容積的家量,收租時卻用公量。民心自然歸向陳世。這種收買人心的故技陳氏家多次重演。《史記? 田敬仲完世家》也有兩處同樣的記載。壹處是“田厘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其粟於民則以大鬥,行陰德於民。” 另壹處是“於是田常復修厘之政,以大鬥出貸,以小鬥收。”田氏即是陳氏。在出土文物中有田氏家量,如子禾子銅釜(見下圖)

此銅釜容積實測為20460毫升,合102 升。

而齊公量釜為64升。陳氏用100升的家量釜貸出,而以64升公量釜收租,民心也隨之收服。最終陳氏篡奪了齊國。

“民以食為天”。古時國家最重要的收賦是糧食。人們生活最重要的也是糧食。糧食的收付必以容量來計算。故在度,量,衡三種計算標制中, 量制最為重要。如出現混亂也必在量制上。至於度制和衡制很少出現混亂現象。在衡制上只有魏國與他國不同。經查這是根據陜西武功出土的信安君銅鼎得到的數據。此鼎蓋自銘重“二鎰六斤”。 這是不是壹種家量,不得而知。但能否僅僅以發現的壹個單壹的器具而斷定魏國的全部衡制 ?這種“斷章取意”的方法科學嗎?準確嗎?“鎰”實際上是稱黃金的壹種衡制。《孟子 ?公孫醜》章句中有:“前日於齊,王饋兼金壹百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饋五十鎰而受。”趙註雲:“古者壹鎰為壹金。鎰,二十兩也。”又《史記? 燕召公世家》:“子之因遺蘇代百金。”正義瓚雲:“秦以壹鎰為壹金。”《漢書? 食貨誌》也稱:“黃金以鎰為名。”可見“鎰”只是黃金稱重,並通行於各國。

綜上所述筆者制作了壹張度量衡變化表:

從表上可以看出秦始皇統壹度量衡只是在量制上廢除了有別於基本等級以外的個別等級,包括私量。秦立十五年而亡,漢朝建立,私量自然消除,等級歸壹。秦始皇的這點功績恐怕也沒什麽歷史意義了。

五,“書同文”

“書同文”作為秦始皇統壹文字的壹條功績也被默認至今。筆者認為“書同文”並不是秦朝才實行,周朝也是書同文,只是字體不壹樣。《說文解字》上說“秦書有八體,壹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這八種字體是截止到秦朝時社會上已經存在的字體,並不是說這八種字產生於秦朝。這裏只有小篆為秦獨有。周朝各國交往瀕繁,兩國之間或多國之間經常締結盟約或有公函往來。盟約和公函必用壹種大家都認可的文字書寫,那即是大篆。大篆是周宣王時太史官史籀所創,其後經過壹段漫長的時間被各國采用,成為周朝時的通行文字。在出土的青銅彜器上還可以看到用大篆體刻寫的銘文。

小篆是在大篆基礎上省改簡化而成。因書寫較為方便,便由丞相李斯等人倡導使用。故此說秦始皇的統壹文字只不過是進行了壹次簡化字的推廣而已。文字這東西不在於是否由官方推廣,而在於它本身是否方便使用 。如字體簡潔美觀使用方便,不用官方推薦也會流行起來。隸書便屬於此例。隸書起於民間,沒經秦朝官員推薦卻比小篆更風行於全國乃至後世。而小篆和大篆與其它字體壹樣或是消失或是作為壹種觀賞性書法而存在。

六,“車同軌”

“車同軌”即是改變車輪間距,同時也意味著車廂,車轅,車軾等整個車體的改變。其困難程度遠比制作度量衡要大得多,也復雜的多。車有各種類型。小型輕便的軺,人力推拉的輦,祭天所用的輅。這些車使用範圍小,改軌與否意義不大。“車同軌”主要是對使用範圍大的車而言。這類車主要有三大類:壹是兵車,再壹類就是朝車,還有農作之用的田車,。

先看兵車。兵車也叫戎車,是作戰用車。先秦以前 作戰打仗全靠兵車。戰馬是漢代以後才被普遍用在戰場。 在各種車中兵車的使用量最大,壹國之國力大小 也以擁有兵車多少來衡量。故有千乘之國,萬乘之國的叫法。兵車也分種類,如樓車,壹種高大的車,上可了望對方陣勢。還有指揮用車。這裏所說的兵車是指普遍使用的作戰用車。作戰兵車的軌距各國均相同。如果不同軌,不利於各國聯合作戰,更不利於各國相互征戰。故兵車的車軌在整個周朝壹直是相同的,沒有不壹致的時候。《左傳? 成公二年》記載齊國與晉國打仗。齊國敗而求和。晉國以“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為講和條件之壹,要求齊國把田壟由南北向改為東西向。因晉國位於齊國的西部,這樣壹改有利於晉國的兵車東進。齊國使者反駁道:“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齊國使者說改畝壟走向有利於妳晉國的兵車行進,卻違背了先王之命。由於齊國使者的義正辭嚴晉國最後放棄了這個條件而答應了齊國的求和。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衛國。據《韓非子 ?外儲說右上》記:“於是遂興兵伐原,克之;伐衛,東其畝”。同樣是把壟溝由南北向改成東西向。古代作戰兵車有時是沿著壟溝行進的。壟溝的間距各國都壹樣。這說明各國兵車的車軌間距也都壹樣。壟溝間距至少在二十公分。如果某國按壟溝間距相應擴大或縮小車軌都會影響兵車的作戰能力。誰在這點上有變化誰就會在戰爭中失利。所以為了相互征戰,各國的兵車必須同軌。秦始皇的軍隊縱橫天下,他的兵車也要在田間行駛。如果秦始皇首先把秦國的兵車改了,那麽他的軍隊將自困於境內無法出擊。故而秦始皇在統壹中國前不可能改變兵車的車軌。統壹中國後又南征北戰也沒有能力和時間去改造。

兵車變軌的可能性排除了,那麽再看壹下朝車。朝車也叫乘車是指政府官員用車,上至天子下到壹般士大夫所乘之上朝或出訪他國所用的馬車。士大夫所乘之朝車也稱軒。《左傳? 定公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