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聖經》被翻譯以來,歐洲的翻譯活動在近2000年間壹直沒有停止過。《聖經》的翻譯是壹件大事,它為許多國家的語言奠定了基礎。在古希臘和拉丁文學中,荷馬史詩、希臘悲劇、喜劇和抒情詩,以及托特、卡圖盧斯和普魯塔克的作品也被多次翻譯成許多歐洲國家的語言。
阿拉伯翻譯家為保存古希臘文學藝術做出了巨大貢獻,至於歐洲古今其他偉大作家,如維吉爾、但丁、莎士比亞、歌德、塞萬提斯、安徒生、易蔔生、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莫裏哀等,他們的作品也被多次翻譯成其他國家的文字。
在東方文學方面,天方夜譚,日本能劇,中國小說和詩歌,印度故事海,薄伽梵歌,沙恭達羅等等都被翻譯成了歐洲語言。特別值得壹提的是印度的五本書,通過中世紀波斯語和阿拉伯語的翻譯,被反復翻譯成多種歐洲語言,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翻譯有兩個主要標準:
1,忠實:指忠實於原文所要傳達的信息,即完整準確地表達原文的信息,使目標讀者獲得的信息與原文讀者獲得的信息大致相同。
2.通順:指譯文規範、清晰、易懂,不存在文藝不合理、結構混亂、邏輯不清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