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事廳《關於轉發貫徹人事部
關於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陜人發[2007]52號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免於外語考試:
1,國家級、省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新世紀百千萬國家級人選,陜西省“三個五年計劃”壹、二級人選;
2、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評定副高級職稱時,參加全國職稱外語A級考試成績合格;
3、年滿50周歲並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4.在縣級以下基層單位(不含市轄區相關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5、長期從事農業、林業、地質、礦山、勘探、水利水電、水文勘測、測繪、公路建設、鐵路建設等領域工作;
6.具有國家認可的相應留學經歷者(需提供國家留學中心出具的留學經歷證明);
7.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請職稱需要掌握第二外語;通過海外培訓考生國家外語水平考試(BFT)者;英語五級(pets 5);
8、從事中醫、民族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中醫古籍考試;從事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時期考古、圖書資料、檔案、文學創作、群眾文化和表演藝術(雜技表演除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古代漢語考試;
9、參加國家外語六級以上考試成績合格的可申報中級職稱;
10,獨立或作為第壹作者發表30000字以上的外文專著和譯著;
11.獲得兩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經推廣轉化產生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表現突出,獲得市政府二等獎以上前五名的;廳局級壹等獎前三名;
12,申報各系列初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