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
方誌很早就受到了重視。《周禮·誦訓》上記載:“掌道方誌,以詔觀事”。當時,“誦訓”這壹官員的職責就是為王述說方誌所記述的四方之事,了解各方面的情況,以便於治國。
2、秦
秦始皇統壹中國以後,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郡 縣誌書隨著郡縣制度的建立和發展,也有了相應的發展。
3、兩漢
朝廷命令地方官府,把記述郡國地方的山川、物產、貢賦、風俗等情況的“郡國地誌”,隨同“計書”報送太史府。劉秀做了皇帝後,為表彰他的家鄉南陽,詔令撰作家鄉風俗誌書。由於帝王、朝廷的倡導,“郡國之書,由是而作”。此後,郡縣編纂誌書的風氣大興。東漢的郡縣地誌,隨同郡國的“計書”上報朝廷,大多保存在蘭臺。作為蘭臺令史的班固,才有可能利用這些郡縣誌書資料,寫成了著名的《地理誌》。可見兩漢時期,曾經編纂和保存了大量的郡縣地誌。據古籍記載,如《壽春記》、《巴郡圖經》等等,都是著名的誌書,並為後人所征引。
秦漢以後,地方誌逐步發展和充實,發展為輿地圖、圖經、圖誌、圖記、地記和郡國之書。
西漢司馬遷所著的《史記》是我國第壹部正史;東漢班固撰寫的《漢書·地理誌》是第壹部全國性的區域誌;東漢光武帝劉秀詔令撰修的《南陽風俗傳》,是我國官修地方誌書的開端。
4、魏、晉和南北朝
魏、晉和南北朝時期編史修誌之風盛行。地方豪門勢力為了炫耀壹方,不僅修家譜,還修地方誌,於是支持官府,或是私下纂修地方誌;地方官也為了更好地了解和統治壹隅之地,也樂於修誌。編修了大量的地方誌書。
當時大多叫做“地記”,著名的有《婁地記》、《冀州記》和《會稽記》等。晉人常璩編纂的《華陽國誌》,是目前保存下來較早的壹部私人編修的地方誌書。該書內容翔實,已有壹定的“義法”。後人編修雲南、四川等地的誌書,往往“據以為典則”。
5、隋
大業年間,隋煬帝“普詔天下諸郡,條其風俗、物產、地圖,上於尚書”,從此以後,歷代統治者都競相仿效,由朝廷或官府出面來編纂地方總誌。漸漸地修誌也就成了歷代官府的主要職責之壹了。
據《隋書·經籍誌》記載:隋朝曾經編修了《諸郡物產土俗記》壹百五十卷,《區域圖誌》壹百二十九卷,《諸州圖經集》壹百卷,“其余記註甚眾”。可見隋朝曾經編修了相當數量的地方誌書。
6、唐
朝廷規定:各州郡的圖經,每三年編修壹次,並報送尚書省。以後改為五年編報壹次。如果州縣有所變動,山河有所改移,則不在五年之限。唐王朝先後還編纂了《括地誌》、《元和郡縣圖誌》等全國性的誌書。《括地誌》壹書曾“博采方誌”。《元和郡縣圖誌》是按照當時的行政區劃編纂的,在各道之下,均記述了郡縣的基本情況。這從側面可以說明唐代州縣誌書的編纂,是比較廣泛的,如果沒有郡縣誌書作為基礎,全國性的誌書是難以編成的。
7、宋
朝廷重視圖經的編纂,規定每三年編修壹次。各名郡大縣都編修了圖經,有些郡縣數次編修。開寶四年(公元971年),朝廷命知制誥盧多遜等“重修天下圖經”。大中祥符年間,李宗諤撰修《祥符州縣圖經》,計壹千五百五十六卷。該書是以各路州縣所報送的圖經為基礎編成的,成為北宋州縣圖經的總匯。宋徽宗大觀年間,朝廷置“九域誌局”,專門從事誌書的編篡工作,這是史書記載較早的專門修誌機構。
宋朝三令五申編纂圖經,大大促進了地方誌書的發展。“州縣皆修圖誌”。當時編修地方誌書相當普遍。宋代流傳下來的府、州、縣地方誌書,遠遠超過了它的前代。其中著名的有《三山誌》、《新安誌》、《剡錄》等等。南宋時期修纂的乾道《臨安誌》,記載了宮闕官署、沿革、星野風俗、州境、城社、戶口、學校、物產等等,書後還附有亭、臺、觀、閣、軒等。
傳說當時朱熹到江西某地上任,當地屬官搜腸刮肚,準備垂詢,並備禮載酒,遠遠跪接。誰知朱熹撩開轎門,開口就問:“誌書帶來沒有?”眾人末料到這壹著,面面相覷,悔之莫及。從此這壹帶便形成習俗,凡地方官上任或離職,先交接地方誌書。
8、元
地方誌的編修在元代得到進壹步發展,元朝廷在地區方誌的基礎上,編纂了全國性的《大元壹統誌》,記載全國範圍的內容。還詔令各省、府、州、縣編纂了壹定數量的誌書,比較有名的有《鎮江誌》、《四明誌》等等。著名的農學家王楨在任旌德縣尹時,纂修了《旌德縣誌》,並用木活字印刷。
宋元時期,誌書的體裁也由歷史、地理的記載向更高更廣的水平發展起來,地方誌體裁和形式日臻完備。
9、明
明清時期,是我國古方誌發展的興盛時期。
明代是我國地方誌得到較大發展的時期,明廷十分重視編纂地方誌書。由朝廷頒布修誌凡例,體例全國統壹。全國修有《壹統誌》,省有總誌,有通誌,都是官修。省以下有府、州、縣誌,有官修也有私修。
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壹個誌向遠大的平民皇帝,稱帝立足不久,於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便命儒士編修壹統誌。後又命各地將城池、山川、關津、水陸道路等編報朝廷。永樂十六年(公元1418年),朝廷下令:天下郡縣衛所皆修誌書。此後,各郡縣有誌,“實始於此”。明萬歷年間,已有人盛誇“自國史外,郡邑莫不有誌”(乾隆《滿城縣誌》序)。當時,有些府縣誌書,編修多次。關於專誌的編纂,也相當普遍。現存明代誌書約有上千種,其中以縣誌為最多。
東港區地域內有歷史記載的第壹部縣誌《日照縣誌》,就是明代萬歷十八年(1590年)由知縣杜壹岸主持編修而成。
10、清
清代是我國古方誌發展的鼎盛時期。
清代是我國封建時代地方誌發展的全盛時期。清代修誌的規模是空前的,清代康熙、乾隆、嘉慶三朝三次重修《壹統誌》,清政府還壹再詔令全國各州縣修誌,雍正時更規定各省府州縣誌要六十年修訂壹次。因此,我國歷史上清代編纂的地方誌最多。
清王朝在全國鞏固了統治地位後,地方官府就積極倡導修誌了。順治年間,河南巡撫發動修誌,當時的十二州九十五個縣,基本上都編修了誌書。康熙十壹年(公元1672年),玄燁下令編修壹統誌,並命各省及府、州、縣編纂誌書。雍正、嘉慶年間,清王朝又先後下令編修壹統誌和省通誌。這在壹定程度上促進了州縣誌書的發展。光緒年間,學部下令編修鄉土誌。不少州縣的鄉土誌內容編纂得比較簡明。在經濟和文化比較發達的地區,還編修了相當數量的鄉鎮誌,如《南翔鎮誌》、《烏青鎮誌》、《杏花村誌》等等。清代方誌鼎盛的原因,主要是清朝最高統治者的重視和倡導,同時,時勢造英雄,壹批著名學者在地方誌工作中脫穎而出,如戴震、錢大昕、章學誠、李慈銘等。據初步統計,現存的清代誌書,約6000種,占現存舊誌總數的75%左右。著名的誌書有《靈壽縣誌》、《遵義府誌》、《六安州誌》、《永清縣誌》、、《亳州誌》等等。
清代官修的州縣地方誌書,不僅數量眾多,而且內容很豐富。其中關於地理、自然資源、自然災害、科學技術、農民起義、典章制度及歷史人物等方面的記載,都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