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標點符號壹般簡約概括為“句讀”。句,標形如“○”,相當於今用之句號,有大中小之分;讀(音dòu),標形如“、”,相當於今用之逗號。實際上,在中國的悠久的文明發展史上,前人用過的標點符號絕不止於這兩種,但終究沒有循序積累發展為壹個統壹規範的體系,甚至連“句、讀”兩種符號的分工亦無定規,甚至未必使用。現代的中國人,如果未經專門訓練,捧起未經現代標點的古籍時,即便能憑工具書去認字,也很難過“斷句”這壹關,問題就出在沒有或太少標點符號上。
胡適在1916年發表的《論句讀及文字符號》壹文是我國新式標點符號第壹篇系統完整的科學論文,此文的主要歷史貢獻有:⑴提出了劃分句讀符號(點號)和文字符號(標號)兩大系統的初步設想;⑵闡明了標點符號在書面語中的重要地位;⑶制定了壹套比較完備的符號系統;⑷條析各類標點的使用方法;⑸梳理了句、讀、頓三者的關系。1919年以胡適為首的六位學者聯名向國語統壹籌備會提出《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1920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我國第壹部政府頒行的標點符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