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須知
· 外借圖書須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國家圖書館讀者卡。
· 中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圖書所附光盤3盤,如無人預約,方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加31天計算)。外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借期為31天,不提供續借服務。
· 外借基藏書庫外文圖書,須先在我館聯機公***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上發送外借請求,或利用卡片目錄檢索圖書的索書號,由工作人員提取圖書。
· 借到圖書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刻畫、汙損等情況,如發現應立即聲明並請工作人員蓋章。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汙損情況,按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 所需中文圖書如已借出,可辦理網上預約手續,約到書後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未在期限內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
· 外借書刊資料必須按期歸還, 逾期歸還須交納逾期使用費:中文圖書0.30元/冊/日;外文圖書0.50元/冊/日。
· 如果所需書刊資料本館未收藏, 可到文獻提供中心辦理館際互借手續, 並交納相應費用。
· 外借庫的圖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攜出庫外,私自將圖書夾帶出庫者,按偷竊行為處理。
續借須知
· 取得中文圖書第壹外借庫、中文圖書第二外借庫及古籍館中文圖書借閱室外借功能者,自動取得續借功能,外文圖書暫不提供續借功能。
· 讀者憑本人讀者卡(在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登錄我館聯機公***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續借。
· 每冊圖書可續借1次。續借期為31天,即在續借操作執行日期起加31天計算。
· 借書當日對所借圖書提交續借請求無效。
· 逾期未還的圖書、已被其他讀者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預約須知
· 取得中文圖書第壹外借庫、中文圖書第二外借庫及古籍館中文圖書借閱室外借功能者,自動取得預約功能。
· 讀者憑本人讀者卡(在有效期內,無欠費記錄)登錄我館聯機公***檢索目錄查詢系統(OPAC)辦理圖書預約。
· 只有當圖書已被借出(包括續借)時,才能預約。
· 如果壹冊已外借的圖書被多人預約,則以預約時間的先後為序。
· 如果所預約圖書未能在預約的時間範圍內還回,則該預約自動失效。
· 讀者須隨時查看所預約圖書的狀態,當狀態為“書到待取”時,須在7日之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7日後預約自動失效,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