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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應該去掉書名嗎?

書名要去掉書名!

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十條規定:“除法律法規名稱和圖書名稱外,公文標題壹般不使用標點符號”。根據這壹規定的精神,顯然公文標題中的“綱要”、“計劃”、“意見”是不加書名的。

新中國成立之初國家頒布的書名《標點符號用法》沒有符號。原書名是在文字下方(水平)或左側(直接)畫波浪線。不過這種標點很少用,因為打印起來比較麻煩。後來,為了便於印刷,節省人力物力,書報的標題往往用引號代替。

擴展數據:

書名是用來表示書名、文章名、報刊名、文件名、戲曲名、歌名、圖片名等的標點符號。,也用於歌曲、電影、電視劇等與書面媒體密切相關的文藝作品中。

書名分為雙書名("")和單書名(< >)。當書名中有書名時,外層用雙書名,內層用單書名。如果單個書名中有書名,則在單個書名中使用雙書名。

在古籍或壹些文史著作中,為了配合恰當的書名,書名也可以改為波浪線。這可以看作是壹個特殊的適當的標題或壹個特殊的書名。

在通過明確強調對象來決定是否使用書名時,需要明確句子本身是否強調書名內容的命名,如果強調其命名,則使用書名,如果強調題目內容,則需要用引號來代替書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