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電是壹直存在的,比如說閃電、靜電,所以我們不能說電是誰發明的,而應該是電是誰發現的。最早提出電這個概念的是公元前五六百年的古希臘哲學家泰勒斯。
壹說,泰勒斯這個人閑著沒事,拿家裏的琥珀棒蹭家裏的小貓。蹭著蹭著發現,琥珀棒把小貓的毛吸起來了,還能吸起來羽毛。擱現在大家都知道這是靜電反映,可當時沒有這個條件,泰勒斯以為這是和磁鐵壹個原理呢。他把這種不可理解的力量叫做“電”。
又說公元前600年左右,股襲來發展到了鼎盛時期,貴族富人喜歡穿絲綢、佩戴琥珀做的首飾。但即便是出門前擦拭的幹幹凈凈的琥珀,也會很快吸上壹層灰。許多人都發現了這種現象,但壹時無解。
這個時候泰勒斯研究了這個神奇的現象,經過仔細觀察和思索,他發現掛載脖頸上的琥珀項鏈在人走路的時候會與衣服產生摩擦,從而吸引灰塵、絨毛等細小物體。於是,就將這種不可理解的力量叫做“電”。
而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研究電,直到1752年,富蘭克林才出現,做了風箏實驗,而後發明了避雷針。
1821年,法拉第發明電動機,是今天世界上使用的所有電動機的鼻祖。1831年,法拉第發現電磁感應,制造出世界上第壹臺能產生連續電流的發電機。
1879年,愛迪生發明白熾燈泡。
擴展資料:
電是壹種自然現象,指電荷運動所帶來的現象。自然界的閃電就是電的壹種現象。電是像電子和質子這樣的亞原子粒子之間產生的排斥力和吸引力的壹種屬性。它是自然界四種基本相互作用之壹。電子運動現象有兩種:我們把缺少電子的原子說為帶正電荷,有多余電子的原子說為帶負電荷。
電是個壹般術語,是靜止或移動的電荷所產生的物理現象。在大自然裏,電的機制給出了很多眾所熟知的效應,例如閃電、摩擦起電、靜電感應、電磁感應等等。
電的發現和應用極大的節省了人類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使人類的力量長上了翅膀,使人類的信息觸角不斷延伸。電對人類生活的影響有兩方面:能量的獲取轉化和傳輸,電子信息技術的基礎。電的發現可以說是人類歷史的革命,由它產生的動能每天都在源源不斷的釋放,人對電的需求誇張的說其作用不亞於人類世界的氧氣,如果沒有電,人類的文明還會在黑暗中探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