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部,分別是《寓意草》、《尚論篇》和《醫門法律》。
1、《寓意草》
《寓意草》是著名的中醫醫案著作撰於公元1643年(明崇禎十六年)。全書不分卷,前有醫論二篇,強調“先議病,後用藥”,並制定了議病格式。
其後收錄以內科雜病為主的疑難病案60余則,每案記述患者發病情況、癥狀體征、病情變化和治療過程,分析病因病機,闡明治法方藥,還以設問的方式,討論其關鍵和疑難所在。
本書選案典型,記述完備,分析精當,辨證準確,善用古方,用藥靈活,見解獨特,發揮頗多,在醫案著作中有相當的影響,對中醫學習、研究和臨床都有指導意義。
2、《尚論篇》
《尚論篇》,為醫家經典之作。全稱《尚論張仲景傷寒論重編三百九十七法》,凡8卷,分前後兩篇。
前4卷為《尚論編》,詳論傷寒六經證治,後4卷為《尚論後編》,推廣春溫、夏秋暑濕熱病,以及溫病癥治方藥,並附以與門人所論諸篇。
3、《醫門法律》
全書***分六卷,卷壹闡述四診、《內經》及仲景學說法律,卷二至卷六分中寒六、中風門、熱濕暑三氣門、傷燥門、瘧證門、痢疾門、痰飲門、咳嗽門、關格門、消渴門、虛勞門、水腫門、黃癉門及癰肺痿門論述。
每門之下先論病因病機及證治,再出法律,最後附方。法是討論辨證施治的原則和靈活性,律是指出醫療差錯的原因和醫生所負的罪責。
擴展資料:
喻嘉言除行醫外,將主要精力用於著書立說和教授生徒。他先後撰寫和刊出了《寓意草》、《尚論篇》和《醫門法律》三部書。
《寓意草》是喻嘉言的醫學處女作,也是中國醫學史中較早又較著名的壹部個人自訂醫案,初刊於公元1643年(明崇禎十六年)。它以筆記體裁寫成,書前有醫論二篇,強調“先議病,後用藥”的診療程序,並自訂議病格式。
然後記錄了自己以內科雜病為主的疑難醫案60余則,案中詳錄病因和病情,討論辯證精辟明細,並指出每案的關鍵之處和疑難之點,有很多獨到的見解。
同時,該書還較早地記載了我國人工種痘以防治天花的病例。《尚論篇》全稱《尚論張仲景(傷寒論)重編三百九十七法》,又名《尚論張仲景(傷寒論)》,初刊於公元1648年(清順治五年)。
本書主要是參考明代方有執《(傷寒論)條辨》編撰的,但編次有所不同,內容也有所補正。卷首有“尚論張仲景(傷寒論)大意”等六篇醫論。其後詳論傷寒六經證治。
書中論述六經,以太陽經為大綱,太陽經中又以風傷衛、寒傷營、風寒兩傷營衛為大綱。並認為《傷寒論》中的397條條文是397法,分隸於大綱之下。
喻嘉言的這種見解,成為《傷寒論》研究中壹個重要流派。《醫門法律》是壹部綜合性的醫書,初刊於1658年。
本書結合臨床病證,正面闡述辨證論治的法則,謂之“法”;同時指出壹般醫生在臨床辨證治療上容易發生的錯誤,指示禁例,謂之“律”。
以法和律的形式確立行醫時的規範,故書名為《醫門法律》。這三部書集中體現了喻嘉言的學術思想,也確立了他在中國醫學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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