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後果介紹如下:
因果律,梵文hetu-phala,指的是因果。佛教認為壹切法都是根據因果原理產生或消滅的。因為能生,所以果生。而且,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果。
從原因到結果,從原因到結果。十界神話無非是因果關系。比如外在的客塵和內在的眾生之心也是相互關聯的。從眾生的無明中,我看到外界的對象激起眾生的貪欲,貪欲引起惡行,惡行引來再生和痛苦,而痛苦又因無明而加重。互為因果。互為因果。
因果的類型介紹如下:
因果可分為:世界的因果,世界的因果,奧秘的因果,覺悟的因果。而根據四諦,苦與專註是世界奧秘的因果。滅與道,是世間覺悟的因果。時間上,因果遍布過去,現在,未來。在空間裏,除了無為,壹切都受因果律支配。佛菩薩也是。
佛教的來龍去脈介紹如下:
小乘佛教把因果分為六因、四因、五果。更關註人的行為和理解。比如煩惱,業障是怎麽產生的,怎麽破。大乘佛教視緣起為壹種因果狀態。以四因、十因、五果為其因果理論的主要內容,闡釋了以阿賴爾知識為中心的人類行為和認知。
另外,壹般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意思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善惡兩業所吸引的苦樂果報,屬於非善非惡無錄之法,所以因善得善,因惡得惡,應稱為因樂得善,因苦得惡。這種善惡因緣,必然是苦樂參半,因果不亂。
這叫因果報應。如果忽略了因果理論,陷入了否定因果的觀點,就說沒有因果。當從修道的修行來討論因果關系時,可以從修行中獲得開悟的果實,稱之為修果、修果、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