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漢人壹詞類似,漢服中的“漢”字的詞義外延亦存在著由漢朝擴大為整個民族指稱的過程。如《馬王堆三號墓遣冊》關於“漢服”最早的記載:“簡四四‘美人四人,其二人楚服,二人漢服’”[1] 中的“漢服”是指漢朝的服飾禮儀制度,即《周禮》《儀禮》《禮記》裏的冠服體系[2] ;而成書於唐朝的《蠻書》的記載:“初襲漢服,後稍參諸戎風俗,迄今但朝霞纏頭,其余無異”中的“漢服”指的則是漢人的服飾禮儀制度[3] 。
漢服“始於黃帝,備於堯舜”[4] ,源自黃帝制冕服[5] 。定型於周朝,並通過漢朝依據四書五經形成完備的冠服體系,成為神道設教的壹部分。[6] 因此後來各個華夏朝代均宗周法漢以繼承漢衣冠為國家大事[7] ,於是有了二十四史中的輿服誌。“黃帝、堯、舜垂衣裳而治天下,益取自乾坤”[8] ,是說上衣下裳的形制是取天意而定,是神聖的[9-10] 。漢服還通過華夏法系影響了整個漢文化圈,亞洲各國的部分民族如日本、朝鮮、越南、蒙古、不丹等等服飾均具有或借鑒漢服特征。
及冠(也稱加冠、弱冠):男子滿二十歲之後,舉行“及冠”之禮,表示已經是成年人了,可以取“字”。“字”,又稱“表字”,是根據幼時取名的原意,例如諸葛亮,字“孔明”;嶽飛,字“鵬舉”。這個是古代的說法,現代是成人禮,壹般是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