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優待醫療。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財政對養老金領取人數較多的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用於幫助解決養老金領取者的醫療費用問題。
壹個士兵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個人自傳;
2.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人事檔案存放地點;
3.提供戶籍證明;
4.提供我實際表現的證明;
5、父母、配偶、祖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姑、姑父、姑母、嶽父母單位、村、社區、街道出具的真實表現證明材料和當地派出所的政審材料;
6.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8張;
7.未婚證明;
8、無犯罪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
綜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中央財政對養老金領取人數較多的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用於幫助解決養老金領取者的醫療費用問題。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四條
國家按照規定保障壹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核算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退伍軍人事務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