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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尤其是南宋出現了非常嚴重的“錢荒”,即金屬貨幣的短缺。洪尊紹興十九年(1149)寫《全誌》後,非常註重鑄錢。據《宋史·洪灝傳》記載,弘尊曾說:“因面子,加納王國皇帝有意鑄錢。”據卷180《顏建立以來的歲月小結》記載,洪尊討論鑄錢的興趣,發生在紹興二十八年(1158)。《顏建黨以來朝野雜記》卷十六,諸見雲:“七月,洪敬言自刎,就是上面提到的青銅器的犧牲品。據說有1500件帝王銅器付給權司,於是他收集了大量民間銅器來鑄錢,並答應賞賜。之後,我得到了兩百萬斤銅。”永平、永豐壹直是北宋主要的鑄(銅)錢監。南宋初年,經過兵荒馬亂的劫難,第二監獄被廢除。紹興二年(1132),宋廷將池州永豐監獄與饒州永平監獄合並,加上並入乾州的廣寧監獄,每年的鑄造量只有8萬,遠低於北宋。(宋史·食貨誌)之後由於鑄幣量逐年減少,紹興六年(1136)饒州錢鑒廢棄。紹興二十七年(1157),為扭轉“錢荒”日益惡化的局面,宋朝上諭恢復“饒、贛、邵三州鑄錢監”。紹興二十九年(1159),建議傅永平、永豐監造鼓鑄,掌管鄱陽鑄錢。左司何溥以“官當正名,然後責歸,事當妥善處理”為由,要求恢復俞永平、永豐在蘇森吉的職務。所以這是宋朝聖旨裏的文士洪尊等人要討論的事情。洪尊等人說:“唐朝有個鑄鼓使。在國家王朝開始時,要麽是曹琛掌權,要麽是特使被分離,要麽是分裂成兩個部門。自中興以來,京師大幅升官,權力過大,官員過多,對郡縣造成了危害。但在任何時候合適的時候,為了挽回劣勢,又急著廢除,事情就草草了事了。之後就沒有什麽確定的理論了...我覺得更換方便。今天我想參考壹下老祖宗的舊制度和今天的利益。我以江淮、京浙、福建、廣南路為官銜,與轉運判官令官相同。我將在饒、江西設司,失之年我將堅守崗位,專事處理窖冶,監將鼓鑄。如果不了解坑裏的州縣,可以從我們公司解體。饒、贛州各有壹個屬官,邵、建州各有兩個檢察員,別叫催銅官各壹個,都派到去了。照信,我就交給她,我就升官了。”(李新傳:炎癥建立以來的歲月記錄,卷182)

據史書記載,洪尊著有《全誌》、《史記修正》、《漢源舒群》、《漢源遺》、《白霜》、《洪氏方集》、《金生方》、《洪文安公醫集》。中國的錢幣學歷史悠久,但古代錢幣學專著大多已經消失。幸運的是,賴鴻尊的《全誌》保存了許多南朝至北宋時期人們研究貨幣的記錄。《全誌》成書於紹興十九年(1149),弘尊三十歲。《全誌》是壹部學術價值很高的書,堪稱中國錢幣學的經典之作。該書文風嚴謹,文筆簡練,考證細致,引經據典,論據充分。他對先秦貨幣的斷代等問題有獨到的見解,對後世錢幣學的研究有很大影響。這本書包含348枚硬幣。除了洪尊本人獲得的100多種商品外,其余都是從別人的錢圖和史書上抄來的。洪尊把錢分為九類:真品、假貨、日期不明的貨、天然貨、刀布貨、洋貨、奇貨、幻貨、上等貨。如果把九大類按順序調整,嚴格區分,無非三類:正產品、非正產品、流過的外國產品。元、明、清及民國初年編纂的錢幣目錄基本上繼承了全誌的分類,或者說只是有所得失。《全誌》中引用的前人著作有90多種,其中許多已經失傳。也就是說,就錢幣專論而言,借助洪的書,保留了劉《前埔》的2個內容,顧@前埔的34個內容,續《前埔》的4個內容,章太《前埔》的28個內容,陶嶽《火圈錄》的3個內容,的4個內容,

人生經歷洪尊(1120—1174),本名京燕,宋饒州(今江西鄱陽)鄱陽人。

其父洪灝(1088-1155) ①,政和五年(115)進士。宣和六年(1124),秀壽(今浙江嘉興)水患,任國務院辦事員,行賑濟之事,以“不可饒恕之罪”邀董哲岡密救災,說“與其服死,不如服死”,深得民心,被稱為“洪佛子”。建言三年(1129),以徽為櫃待制,冒充禮部尚書制金,洪雁韓綜(粘人)逼劉玉拒絕,數人被殺。流放冷山,然後遷居燕京。拒不接受金人的官職,他多次派人到玩弄金朝的政局,乞求進攻,企圖復辟。經過十五年的努力,他是壹個很有骨氣的愛國者。紹興十三年回臨安(1143)。所以除了徽州館,他直接本科畢業。因被權奸秦檜嫌棄,停守鄉縣,被貶謫,安置在潁州九年。紹興二十五年(1155),遷居袁州,卒於南雄,享年68歲。

洪尊有八個兄弟,壹個是自在,壹個是靈動,壹個是笨拙,壹個是笨拙,壹個是深刻,壹個是迅捷。他們都是官員。洪氏家族是南宋時期江西的望族。洪尊不僅是洪家的富貴成員之壹,也是在這樣的家庭中培養成長起來的。

洪尊從小就聰明,成年後也壹樣重。他當老師學習,冷熱都不停歇。父親讓金留在漠北,母親去世。當時他家裏也很困難。他和哥哥在和尚家讀書,晚上不舒服。用父親的影子彌補大臣。紹興十二年(1142),洪尊隨師兄、麥兄赴臨安(今杭州)趕考,入住南山凈慈院(今靜思寺)。和哥哥壹起進了博學宏詞系,拿了獎,還拿了獎學金。高宗說:“父親在遠方,兒子可以自立。這種忠誠也值得提倡。”然後他授予秘書省正字法。到了南宋,可以選擇馬上入庫,跟著開頭走。漢奸秦檜之子秦樸被不附的洪尊鎮壓。次年,其父歸還黃金,被秦檜降職,弘尊對外釋放,先後被常州、梧州、越州判刑。紹興二十五年(1155),重新入為正字。八月,又右直學士院。後來,父親在哀悼中去世。紹興二十八年(1158),陳的父親被帶走傳訊時非常委屈地說:“我的前任和龔王壽壹起出了新疆,龔王壽在做官,因殺了壹個兵而受到於的懲罰,而把兒子送給他做禮物用。我的第壹個大臣拒絕了晉人的命令,十五歲就被退回來了。顧南逃山,兄弟在外。不論忠誠與否,都是如此。”(3)雖然皇帝給予了鼓勵,並把責任推到死去的身上,說“洪的三個兒子都可以用”,但實際上,這位慣於玩弄權術的皇帝,無意重用忠臣良將。所以洪尊的反對派,雖然拜舍人先生,但還是搬到樞密院,掌了權。紹興二十九年(1159),拜中國書法家。三十年(1160)正月,嘗試在吏部做侍郎,後來也是掌管吏部的大臣。不久後,紹興三十年(1161)改稱平江府。孝宗即位,得益於翰林學士的事業和讀書。智隆興元年(1164),向樞密院進貢。同年七月,第二次晉升太平興國宮。忻州從大道六年(1170)就知道了。遷移到太平府。還得知建康府、江東安福使和宮待。不長。惜春元年(1174),東曉宮建成。同年11月,病逝,享年55歲。他給文安壹個太師的禮物④。

洪尊的卓越成就

第壹,忠於職守,清正廉明,富有創造力。

5月28日紹興(1158),洪尊做客,玩乞脫官宴,封印,設宴,講學答疑,等等,被記錄為壹本名為《妳的英語筆記》的書。後來在大道第二年(1166)十壹月壬子出生,香溪的大殿上有壹張紙條,其實壹開始就照著做了。同年7月,由於與高宗的對抗和對鑄錢的興趣,高宗皇帝對大臣們說,“照此論是很有可能的”,他們都在加納王國。原來在宋代舊制中,批註官、宴官都是允許留宿奏事的,而到了南宋,則沒有最近的案例了。洪尊由記筆記的官員陪同,按讀經官員要求留下來演奏。同時他又補充道,“紹興九年(1139)以來,還沒修訂《聚聚傳》的,差不多做了十五年了,這兩個省還沒修完的,每個月都在拿。”都跟著它走。

尊以正直、敢言著稱,在皇帝面前也敢於發表意見。比如高宗皇帝說:“正在立法,從此以後將功臣後代按順序移至侍從處,長期保存在京宮中。”尊曰:“侍從,朝廷高選。不就是像磨秩官壹樣,有動令制度嗎?”另壹方面,他說:“海內外二十人,無所憂。如果按順序移動的話,十年之內都是西清入座。毛開國功臣的後代,無非是師徒,而曹彬的兒子叢、魏,則是爭名奪利,所以節儉。起初,他們沒有聽說任何轉移服務員的情況。這個法令壹出來,各種各樣的穆青土地都要種上,這樣就向全世界展示了。希望之前能還回來。”⑧

當時討論的是永平和永豐兩位監工要恢復鼓鑄。洪尊建議說:“唐朝有壹個鑄鼓使者,國家王朝要麽由曹琛領導,要麽分成三個部分。自中興以來,京師大幅升官,權力過大,官員過多,對郡縣造成了危害。但在任何時候合適的時候,都是壹個化弊為利的計劃。有時候,解禁很急,事情很倉促。禁令之後,並沒有壹定的理論。開始時,委員會轉移了大使,並任命了壹些監獄,並任命了兩個縣警衛。令不壹,鼓少益。.....我覺得偷了就換方便。”⑨重設永平、永豐兩個錢監,對解決當時臨安的錢荒,起了重要作用。

洪尊在吏部任侍郎,也是掌管吏部的大臣。雖然他的時間很短,但他的成就是顯著的。比如當時選人由曹改為曹,官員依仗城池,搞復雜,辦事拖拉,索賄受賄。而洪尊則明確表示要照章辦事,剔除惡例,官員不敢欺負他。洪尊是個清官,既不依附權貴,也不人雲亦雲,待人接物勢利。比如唐斯因為辭職而被免職,沒有貶義的話,這真的是難能可貴。可見他是壹個正直有效的政治活動家。

第二,重視邊防,積極抗金,忠誠愛國。

洪尊生活在女真奴隸主貴族南侵掠奪的動蕩年代。北宋滅亡,南宋劫掠,他深感痛心。據李新傳《建炎元年誌》記載,洪尊是中國書法的集大成者,他十分註意邊防和軍事裝備的優劣,提出了許多切實可行的方案。“熟悉軍隊的人不如在軍隊的人。”對金使(北使)提出的壹些要求,洪尊據理力爭,不肯讓步。例如,北方人(金)來到鎖江陽和安化劉200,他們堅持了下來。紹興三十壹年(1161),顏延良的壹個金兵從海道刺探浙江,宋廷命令浙西副總經理包利抵抗。包利駐平江,宋廷命洪尊知平江府。包利以水軍攻擊遊牧民族,並在膠西獲勝。膠西之戰,資源、裝備、船艇都是洪尊供給的。這場戰役的成功幫助很大。

第三,關心人民,勤於政治,清靜。

洪尊無論是在朝中為官,還是在郡縣為官,都以民為“本”,關心百姓疾苦,多方面為百姓著想。洪尊是地方長官,以保護環境和人民為己任。比如高宗開車去金陵(今南靖),沿途各郡都被禁衛軍騷擾。到了吳(洪尊知平江府時),這幾個侍衛互相說:“內漢在此,妳休想恢復。”當時的宋廷壹度被海禁,以“怕商船被盜”為名,扣押商船,甚至扣押沿海船只、水兵和民兵。這對長江沿岸的商人來說是極其困難的。於是,洪尊發揮理論,把船還了商,又聽水兵方便,百姓對他十分感激。

大路六年(1170)洪尊之知太平府期間,圩田爛,百姓失業,數萬聽話的工人修築圩田。嚴冬親自去工地給農民工發工資,有吃有喝,用實際行動鼓勵人民,讓人忘我付出。轉運使張松避功時,未決犯,民不動。必須命令農民自己建房,並把工資減半。跟隨連隊出征,請求派朝臣回話。於是宋廷派少監少審的馬希言、陳菊山去調查處理,都得到了解脫和成功,共計455件,成績顯著。

當時楚(淮南)大旱,周邊郡縣救災措施不當,百姓流離失所。洪尊認為,在發生災難時,首先要安置民眾的生活。他精簡人員,隨路程給老人,減免稅19項,上報江西,令百姓無數。當士兵們趁機竊取利潤時,曹無逃到野外,並盡力回到自己的軍隊中。所以,雖然大饑荒,村莊寂靜,壹方平安。孝宗下令讓舍人範成大做,表揚他的功績。

洪尊的這些成就,體現了他以“民本”為核心的忠君愛國的政治思想,充分展示了他治國安邦的宏偉抱負。

洪尊的學術貢獻

洪尊不僅是壹位卓有成就的政治活動家,也是壹位多才多藝的學者。他家世深厚,博學多聞,記憶深刻,知識面廣,著述豐富。據周必達(宋代)記載,其著作有:《文集》80卷,《東陽誌·散文》10卷,《前傳》5卷(11)。

(元)馬端臨《經典考證》中記載的洪尊著作有:《全誌》十五卷、《漢源》三卷、《翰林遺事》壹卷、《紅石坊》壹卷(陳《解直齋問題》列為鄱陽紅石,未署名。其實就是“洪氏收方”。)《譜雙》卷,《小藏集》卷70 (12)。

(元)《宋史·藝文誌》所載洪尊著作有:《漢源》三卷、《》十五卷、《東陽誌》十卷、《小飲集》七十卷、《中興以來漁塘草制》三十四卷、《三洪稿》六十二卷(石、尊、麥)

清代紀昀等人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記載了洪尊的三種著作。

《史記》修訂本壹卷(程錦芬家編)、《漢源舒群》二卷(浙江巡撫藏)、《全誌》十五卷(湖北巡撫藏)。

從上面可以看出,洪尊的作品是在流傳過程中丟失的,書中的描述並不壹致。但是有很多作品是代代相傳的(或者是為後人編纂的)。據劉麟和沈智宏介紹,現存宋代著作中記載的弘尊作品有七種:

《史記》修訂本,壹卷,《雪海類編》(道光版,影道光版);《漢源遺》為壹卷,《漢源群書》為《知書》第十三集;《全誌》共十五卷,包括《明萬歷三十壹年胡振亨秘書匯付》(上海圖書館藏)、《明版崇禎年間石矛雞骨閣》(北京藏)、《學津求原》第八版(嘉慶版、英嘉慶版)、江蘇廣陵古籍印刷社1991年影印線裝本。《洪方集》共五卷,包括宋六年固戍縣刻公文印本(京集)和《黃鞠叢書》(14),其中包括商務印書館1955年版《宋代三種方》印本之壹和人民衛生出版社1986年版。《譜雙》五卷附錄壹卷,《美麗瘺管叢書》本;《洪文安公遺集》(15)、《青老哥集》、《丁晴兵後記》(南靖集);《漢源舒群》(系列),第十三集《知識不夠》。

綜上所述,洪尊對學術文化的貢獻是多方面的。他文史知識廣博,熟知宋代漢元事實,擅長藏金石學和錢幣,擅長詩文,既是醫學專家,又是娛樂專家,是壹位才華橫溢的專家學者。比如我們今天研究他的全誌,他是古代不可多得的錢幣專家。我們應將洪尊置於南宋特定的歷史背景下,進行多方面的綜合研究,給予現實的歷史評價。

人品評價建鑰”公序:“公之兄為右丞相,受文惠稱贊;小弟以翰林閣老碼頭為學士明寺,褒揚文敏,被譽為‘三鴻’,以比肩金平的‘陳三’。

須賀《二韻洪深太社真相三則》之首:“今昔合而為壹,天下皆知。當妳老了,妳有90%的才華。近有同朝之樂,遠有今朝之思。雙眼口碑最好,泰瑞前程似錦。

文天祥《王元高辭部稿》後記:“我與、元五世、等統治者說話,只有歐陽子、蘇公兄、周、三弘時把禦書捧在手心,以為是榮,休無止。怎麽能說是小補呢?

明代姜異魁《堯山堂外筆記》:“‘三洪’並入漢詞部,入西後有何:‘有父,有子,謂之忠;難為兄,難為兄,皆擅詞章之譽。

張乙《續會稽》洪英俊瀟灑,文亨宗行義,延駐郡縣,到了鄱陽,在那裏緊緊跟隨文惠弟,與他同遊,每日以文章為業。品是博學宏詞之業,三弘讀之,曰:‘某日作玉堂秀才也可。’"

魏遼翁《三水稿序》說:“北門管書,最明。既然入了國,就選它來封妳金。有饒陽的李,襄城的梁,溫嶺的蘇,成都的範。也有兄弟這樣做的,比如燕山的竇、肥鄉的李、閬中的陳、的蔡、建安的吳、鎮定的韓、眉山的蘇、南豐的曾、莆田的蔡、成都的宇文。也有父子壹起做的,比如五嶽的錢,但是沒有壹個像範家三季那麽紅火的。自中興以來,學士復試者有六人,洪家兄弟為顏;自從邵生在的季節建立了洪撥克,他已經收到了不下70人,但只有30人被殺害在漢源,和洪的兄弟是與燕。唉,何濟生和!壹個叫洪家的老朋友,不以字章為指,不以書名為題,知其傳心,與天相連。本來洪家的為郡縣刻的都是詩,但屬於翁的秩序。

註意事項:

①出版社:洪灝,《宋史》原譯洪灝。由周必達寫的《宋丞相贈太師文墓碑銘》,以及由寫的《宋尚書右仆》,在文廟裏槍殺了壹個秀才,當時正在討論醫生的贈給的特殊(合適)行為,這些人都是祖宗,從天而告。見石紅《周磐選集》附錄80,應松本12卷。此外,同輩的名字都來自日本,如郝六兄弟、、葉、惠、姚、高;嚴生之子洪欣等。因此,郝是對的。參見王德義《洪榮齋先生年譜》,臺北宋史研討會,《宋史研究文集》第2期,第408頁,1964。

(2)詳見《盤州文選》第74卷石紅《第壹先生》和《應松本》第11卷。參見元《宋史》卷三七三,《洪灝傳》,點本(三十三),頁11557-11562,中華書局,1985。

(3)洪尊對沈父的冤屈,見《尊書為先,忠宣贈書》,盤州文集第62卷,影歌版第10卷。此處引自《宋史》卷373《洪尊傳》,點本學派(33),第11565頁。

(4)詳載(宋代),周必達《同治樞密院頒賜太師洪文安及墓碑碑文》,《周文重公文》卷70,《四庫全書·文遠館》,臺北商務印務學院影印,卷1147,頁739-743。

據:(宋)樓《小藏集序》曰:“公諱從,言嚴。如果說血統支配線的話,文敏(洪邁)的線很細。"

見《宋史》卷373《洪尊傳·點本(33)》第11565-11569頁。(清)洪如奎《洪文安年表》、《泗洪年表》。此外,丁傳敬還編著了《宋人故事集》(卷十六),收集了洪U、、洪尊、洪邁的壹些軼事。參見第二卷第878-884頁,中華書局,1981版。

⑤(宋代)李新川《建炎以來年譜》(卷179),紹興二十八年五月丁醜條,《斯葛全集》第三冊,第327/531頁(出版社:327指《斯在臺北的原本》卷327),以及《上海古籍》。

⑥李新傳《炎建年誌》(卷180),五印篇,7月28日,紹興,影印卷3,327/537頁。

⑦李新傳《炎建歷年誌》(卷180),紹興二十八年九月申遺,影印卷三,327/545頁。

⑧《宋史》(卷373),《洪尊傳》,點本(33),第11566頁。

⑨李新川《建炎年間年譜》(卷182),辛未篇紹興二十九年閏六月,影印卷三,頁327/585—586。

⑩李新傳《建炎以來的歲月記錄》(卷182),紹興五月二十九日丙篇,影印卷三,頁327/580。

(11)周必達《周文重公集》卷70(續《平原稿》卷30)、《四書與文遠館影印》卷1147,第739-743頁。

(12)據馬端臨《文學總考》卷201(經考28),卷202(經考29),卷223(經考50),卷229(經考57),卷。

(13)根據《宋史》(203卷、204卷、208卷、209卷)點擊校本(XV)頁面5104、5168+060;點本學校(十六),第5375,5400,5401頁。出版社:《宋史·藝文誌》載三洪稿六十二卷,魏燎翁《鶴山先生全集》(四輯,卷12)、卷51,《三洪稿序》所載文(洪氏),

(14)出版社:《叢書總集》初編包括《十裏居叢書》五卷和《洪方集》,按此順序稱之為再版宋本。書末有洪尊於庚寅(六年,1170)十二月十日所書:“右所收方劑學五卷,皆是為壹生用之而驗之者,或盛傳未用者。刻(煮)的阿姨是* * *和大眾。”他身居高位,不忘民間疾苦,集藥方救民。可以說他的功德無量!

(15)據:周必達《洪尊墓碑》說,文集80卷;婁鍵的《攻集》(第52卷)載有《洪文安小隱集》(見四輯第壹版)的序言。《小銀集》在文獻通考、典籍考證和《宋世義文誌》中有70卷之多,但尚無藏文版本。可見洪尊的作品是零散的。

(摘自《中國錢幣》200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