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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國的官制

遼朝是契丹貴族建立的政權,皇帝之下建立了兩套官僚機構:壹套是北院,掌管契丹本部的政務和事物;另壹個是南院,掌管中國漢人的州縣。俗稱北臉官和南臉官。北官有南北樞密院,官員為唐使、樞密院官。北方樞密院掌管全國軍政,類似唐朝的兵部;南部樞密院負責公務員選舉和稅收管理。樞密院之下還有南北丞相府(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次將“丞相”作為正式名稱),南北丞相都由皇族的耶律大石和後族的蕭掌管。此外,還有南北王院、宣徽院、敵猛馬渡司、畢院等。遼史?6?1《百官誌》說:“北蜀密仕部,南蜀密仕官部,南北部,弼仕部,宣徽仕公部,敵猛馬督部,南北傅宰相簡稱。若秘密治族,林雅作文告,坐越,以公師議之。”南方官員多模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驛站、法院、寺廟、監獄、各警備等官員,多用於收容漢人,但無實權。當地十六州及其他漢人聚居地區,實行州縣兩級制,州督為刺史,郡督為縣令。遼朝先後形成五都制。五都分別是上興黃林府(今內蒙古巴林左奇林動縣)、中京大定府(今內蒙古赤峰市寧城縣)、東京遼陽府(今遼寧省遼陽市)、南京西晉府(北京)、西京大同府(今山西省大同市)。北京五城,只有上京是首都,其他都是首都。到遼宋聯盟後的鼎盛時期,雖然中國和北京的政治作用有所加強,但仍然沒有改變北京作為首都的地位。遼是北方遊牧民族所建。他的遊牧生活,換壹個不確定的地方生活,車馬為家,決定了皇帝的巡獵制度。其政治中心不在首都,但壹切重大政治問題都在博納隨時決定(契丹語“行於處”、“行於宮中”的音譯),是處理政務的行政中心。由於氣候和自然條件的限制,四點鐘有地方投訴。遼建立了南官北官的雙軌官制,“以家制治契丹,以漢制治漢人”。在北方,官員管理宮廷、部落和國家的政府,而在南方,官員管理漢族國家、縣、租賃和軍隊的事務,這些事務由海關管理。官名官職大多沿襲唐制,參照五代兩宋官制。官員可分為實授和遠程授。職官與散官,等級、榮譽、頭銜、爵位、美食城戶數等。遼代的契丹語中有很多官名,比如林涯是翰林,緹音掌管皇室的政治和教育,李逸掌管刑獄,李逸免為禦妻,等等。在遼朝的軍事體系中,龔偉騎兵在沃盧多裏的士兵,教頭學完了,選拔了天下的精銳,收攏了人心,不僅擔任了保安的任務,還派兵打仗。還有部落兵,漢軍,渤海軍等等。契丹是遊牧民族,平時擅長騎射、放牧、漁獵,既是生產性的經濟活動,也是軍事演習。如果有戰爭,很快就會集結成軍隊。遼朝的軍隊通常在20萬到30萬左右,而契丹部落全民皆兵。遼能動員的部隊占總人口的比例很高,為1.6428萬。因為有原始部落的痕跡,又處於奴隸制向封建制快速轉變的歷史階段,軍事制度在早期就與國家社會制度融為壹體。進入長城以南地區後,既保留了民族特色,又逐漸接受了漢族的影響,表現為民族融合。遼朝皇帝親自掌管最高軍權。有兩個樞密院,北樞密院和南樞密院。北樞密院是最高軍事行政機構,壹般以契丹人為首;南樞密院又稱中國樞密院,負責中國軍事力量的行政管理,所以出現了朝廷兩種軍事制度並存的局面。遼軍大致分為宮帳軍、部落軍、荊州軍和下屬國軍。宮帳軍,由皇帝直屬有戶口的男子組成,是契丹親軍,供蘇維河作戰。“以營為宮,從各部門中挑選千余有權勢的人,定本部門之心。”部落軍,主要由契丹以外的部落壯丁組成,用於守衛四方。以上兩類部隊是遼軍的主力。荊州軍又稱五洲鄉軍,由五京道各縣的漢族和渤海族壯丁組成。隸屬於國軍,由屬於國家的壯丁組成。後兩種力量是輔助力量。遼朝初期,所有世家子弟都要服兵役,年齡在15到50歲之間的都要登記為正規軍,自己帶武器和馬匹。“正規軍壹人,馬三匹,刈草谷、守營各壹人”,“將士不給糧草,便派刈草谷騎繞,為其劫掠”(《遼史·丙魏》)。後來“各站沿邊屯兵,易積糧以發軍餉。”(《遼史·食貨》)遼軍以騎兵為主,主要武器是弓箭和刀槍。後期從宋朝引進投石機式火炮,編制炮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