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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與“興”在詩歌中的作用

賦比興是《詩經》的三種主要表現方法。它是對中國古代詩歌表現方法的總結。是基於《詩經》的創作經驗。最早的記載見於《李周·官純》:“主人...教詩六首:嶽峰、樂府、樂筆、樂興、樂雅、樂頌。”後來《毛詩序》稱“六詩”六義:“故詩有六義:壹為風,二為賦,三為比,四為榮,五為雅,六為賦。”唐代孔《毛詩正義》這樣解釋:“體、雅、贊是詩的變體;賦、比、興是《詩》文本中不同的詞語。.....賦、比、興是詩歌的用詞,格調、典雅、贊美是詩歌的構成。用那三樣東西成就這三樣東西,就是為什麽都叫義。”

賦就是說實話,就是把人的思想感情和相關的事情用直白的方式表達出來。在壹首長詩中,闡述和排比經常壹起使用。布局是壹系列密切相關的山水意象、事件、人物、性格行為,按照壹定的順序組成壹組結構和語氣基本相同的句子。既能寫得精辟細膩,又能集中強化語言潛力,還能渲染出壹定的環境、氛圍、情感。賦是最基本的表達手段。賦優於興,或賦用在興之後。在賦體中,尤其是傅麗華《美漢賦》中,賦法運用廣泛。漢樂府和漢代的壹些五言詩也與漢賦相互影響,更有甚者,它們將駢文和駢文結合起來,相得益彰。比如《七月》描寫農民壹年十二個月的生活,就是用賦。例如,比比是最基本的技術之壹,也是最常用的。相對於其他事物,詩人有本體或情感。壹般來說,用於比較的具象事物比被比較的本體事物更形象、具體、生動、簡單,為人們所知,便於人們聯想和想象。形象生動,突出物(事)的特點。《詩經》中廣泛使用對比法,比較好理解。其中,馮偉《說書》和蕭雅《鶴鳴》等全京城的比興詩獨樹壹幟,有的運用了比興手法,更加豐富。《馮偉說人》描繪莊姜之美,用了“手軟,膚凝,領如蜻蜓,齒如犀,螓首如蛾眉,目盼”等壹系列的比喻。

邢星,先說點別的讓歌詞被唱出來。從特征上看,有兩種情況:直接繁榮和有比繁榮;從用途上來說,有兩種形式:初興興,升興興。激發讀者的聯想,增強意義,產生生動而富有詩意的藝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