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當我們閑暇時漫步街頭,隨處可見中文,但仔細壹看,街道上的店名、標語、牌匾並不統壹,有的是簡化字,有的是繁體字,有的是生僻字,有的甚至拼錯了...各種各樣,參差不齊。這是因為相當壹部分人對規範街頭用字不夠重視,有關部門管教不嚴,使得這些現象越來越嚴重。在我看來,漢字使用不規範的情況不容忽視,比如:有人把“螃蟹”寫成“刺”;有的把夜宵的“夜”寫成“蕭”;有的把“蘭”寫成“蘭花”之類的。這些話給我們帶來了或多或少的影響。剛入學的小學生,對語文的掌握並不深。他們接觸到這些不規則的詞語後,久而久之就“以錯代對”。這是多麽錯誤啊!
不僅僅是這個案例,現在的社會還有很多褻瀆中國語言文字的行為,比如“口無炎癥”、“無聲無蚊”...這些亂用“同音字”的行為,擾亂了優美的漢語語言文字的規範,對我們規範漢語語言文字的使用十分不利。
在我看來,適當的幽默沒有錯,但不能擾亂優美的漢語語言和文字的規範。比如消防宣傳中,“防患於未然”這幾個字故意寫成“防患於未然”...即使是成年人,受其影響,也難免會迷茫,犯錯。很難想象它會對處於語言學習階段的中小學生產生什麽樣的影響。
為此,我提出以下建議:第壹,工商部門要嚴格管理公共門牌號的審批,因為這是不規範街字的源頭,要先杜絕。二、有關部門要經常檢查,防止“漏網之魚”,使街道用字統壹規範。第三,以媒體的形式宣傳規範街頭用字的重要性,強化公眾的意識。第四,公民要自律,尤其是壹些政客和名人。他們在為商業建築和公司題字、匾額時,不應該以習慣為由,隨意表達他們認為是壹個字的東西。如果每個人都盡自己的壹份力,那麽不規則單詞的數量將會大大減少。5.對不夠規範的店鋪用語進行警告,對拒不改弦更張者進行適當處罰。第六,學校要組織這樣有意義的綜合實踐活動,讓祖國的花朵從小了解這方面,提高認識。
《國家“十壹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在全社會大力推進漢字規範化建設,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物和公共場所使用的文字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中國人有“雅”的傳統。作為文化節的口號,它應該使用優雅的書面語言,具有優雅的語言風格。《淮南子》說倉頡造字,“日日下雨,夜鬼哭”,可見文字的作用可以驚天地泣鬼神。漢語字體優美,內涵豐富,表情達意,傳遞信息。我們應該愛護它,不要亂用它,否則它會糟蹋這寶貴的人類財富。
總之,捍衛漢字的規範性和純潔性,是每個公民在文化上最基本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我們學校的教育工作者更應該重視對學生這方面的教育。可以通過櫥窗、廣播電臺、黑板報等多種形式,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倡導使用文明規範的書面交流方式,讓每個人在這種和諧的人際環境和美好的校園文化的影響下,產生壹種規範的力量、壹種凝聚力和壹種良好的行為風尚,達到“修身養性、群策群力”的和諧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