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192 -232 65438+27二月),字陳,沛國橋縣(今安徽亳州市)人,曹操第三子,、曹丕之弟。中國是三國時期的作家、詩人、音樂家。少年曹植,早慧。十多歲時,他讀了幾十萬字的詩詞歌賦,深受曹操喜愛。他幾次想當王子,但最終因為任性和酗酒失寵。
曹操死後,曹植的生活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此後十年,多次被迫搬遷,先封平原,後遷臨淄。曹丕、曹操相繼稱帝後,屢遭迫害,創作了當時膾炙人口的七步詩來表達自己的苦難和憤懣。後來被貶為安鄉侯,被封為陳王。最後因為無法施展才華,抑郁而死。
曹植在建安詩壇取得了較高的成就。他在漢樂府古詩的基礎上,對五言詩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現存詩七八十首,是建安詩人中最多的。以白馬為代表的早期詩歌,充滿樂觀和浪漫,對未來充滿信心。
到了後期,生活的突變導致了詩歌風格的變化,從以前的輕松樂觀、浪漫向上的情調轉向焦慮、悲傷、抑郁和痛苦,如《王彪換壹匹白馬》。除詩歌創作外,曹植的散文和辭賦創作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寫出了《與楊德祖書》、《與吳季書》、《求自考表》等名篇。
文學藝術成就
曹植的創作以220年(建安二十五年)為界分為兩期。早期的詩歌主要歌頌他的理想和抱負,洋溢著樂觀和浪漫,對未來充滿信心;後期詩歌主要表達理想與現實的矛盾所引起的悲憤。
他的詩既體現了《詩經》的典雅,又蘊含了《楚辭》的深邃奇趣。它既繼承了漢樂府反映現實的筆法,又保留了古詩十九首溫暖悲涼的意境。曹植的詩歌有自己鮮明獨特的風格,完成了從樂府民歌到文人詩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