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等品
國家級、省級廣播電視臺播音員、節目主持人。
頭等艙和二等艙
從事普通話語音課和口語教學的教師;省級以下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電視、話劇、廣播劇、電視劇等的表演者、配音;播音主持與影視戲劇表演專業的教師和畢業生。
二級甲等
從事漢語教學和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鐵路系統中的車站和列車廣播員。
二等b
幼兒園、小學、中學、中等專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的教師;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的中等師範學校、高等師範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非師範院校畢業生;宣布教師資格的人。
三級甲等
民族自治地方使用民族語言的自治民族教師;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金融、鐵路、郵政系統直接為客戶服務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