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間,全國工資支付標準如下:
(1)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經留驗排除為病人或病原攜帶者後,留驗期間的工資福利由下屬單位按出勤發放;
(2)正常工作時間內按標準支付工資報酬,即正常提供勞動時支付的基本工資、獎金和補貼。原則上這些都在工資範圍內。隔離期間將向員工支付工資。當然,疫情期間隔離14天,工資發放標準和正常工作是不壹樣的。壹般來說,如果勞動者因為疫情不能及時復工,企業在與員工協商後,會優先為員工安排帶薪休假。但工資支付標準是正常標準的50%-80%。
此外,用人單位在壹至壹個工資支付期內停工、停產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資,超過壹個工資支付期的,從第二個月起支付生活費。生活費標準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疫情期間不交錢找誰?
疫情期間,我們只能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不發工資,因為疫情期間的工資發放問題,人力資源部社保處有專門規定,所以如果情況屬實,壹般勞動監察大隊都會介入。這些疫情期間沒有復工的企業,可以降工資,但是要發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壹條。政府因疫情防控實施隔離措施,被隔離者有工作單位的,其工作單位在隔離期間不停止支付其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