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歷史中的詩意表達
“詩言誌”出自《尚書?姚典:“皇上說:虧!命令妳學音樂,教妳兒子。直而暖,寬而栗,剛而不虐,簡而不傲;詩言誌,歌總言,聲總隨,法與和;八音和諧,無相,天人合壹。"
這句話充分體現了古代詩樂不分的觀點。詩歌,在它的初期,並不是壹種文學樣式,而是作為壹種儀式與歌舞結合在壹起。但是,許慎的《說文解字》?顏布:“詩,誌也。誌出於言,言出於言,聲出於殿。”根據聞壹多的考證,詩和誌是同壹個詞,誌有記憶、記錄、懷抱三層含義。《詩經》是最完整、最古老的詩歌總集,體現了以詩言誌的理論。比如“馮偉?《說書》以憤世嫉俗的筆調生動揭示了奴隸主的寄生本質,唱出了人民反抗的聲音;,馮偉?博·Xi等。展現思維女性對招人的懷念;秦風?賈健表現了男女之間夢幻般的追求。到了漢代,人們對詩歌本質特征的認識,即“詩歌抒發人的思想感情,呈現人的精神世界”,基本上變得清晰了。”《毛詩序》說:“詩人之誌在於心,言為詩,情動於中,言於形。“情緒和情感是壹體的,是聯系在壹起的,更有針對性和客觀性。
二、“情,壹也”
從本質上說,詩歌已經從禮樂體系的壹部分下降為壹種表達個人情感和願望的藝術形式。從功能上看,詩歌已經從政治、宗教的功利性教育工具變成了個人的生命歌唱。對賦、比、興的理解,從諷刺挖苦的教育手段,轉變為對詩歌審美本質的把握。孔英達認為:“我愛我自己,我對我的抱負充滿熱情。我也對自己的抱負充滿熱情。”按照這種解釋,“誌”並不是人們頭腦中固有的、靜止的東西,而是“情”的產物。情感因人而異,詩歌也是如此。無論是表達政治、愛情、喜怒哀樂,無論是文人吟唱,還是民間勞動歌曲,都是抒情的。《詩經》本來是人民的深情之作,只是為了儒家教育的目的而變味。那些雄心壯誌的話語,哪個不是發自內心的感嘆。
詩歌,只有把感情和願望結合起來,強調詩歌既要反映現實,服務教育,又要重視它的社會作用;又要抒情言誌,情物交融,突出其抒情性;情感並重,功利性和藝術性都不會偏廢。這種平和的觀點不僅是個人興趣,也凸顯了社會功能。只有做到不偏不倚,質樸自然,才能品味到中國詩學的恬淡韻味,才能有更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