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的冠冕是神對祂百姓的賞賜,就是那些喜悅神的律法,遵守神的律法,並且順服神的人(詩篇119),他們生命的果子就是他們靈魂的救恩。
有些人也遵守神的律法,但他們得救是因為害怕懲罰或遵守神的律法。他們並不是真心實意地為神的律法高興,贊美神的律法,而是因為恐懼和戰栗。此義不賞。所以,詩篇32:9說:“妳們不可像那無知的騾子或馬,要用轡頭勒住它。”:否則無法馴服。" .因此,我個人對義冠的理解是,神的子民的義,他們的靈魂已經在基督裏得了自由。
有上帝的義,也有別人的義。罪人不能伸張正義,只有得救的人才能伸張正義。這是對上帝有自由意誌的人的選擇,是與撒旦決裂的人的選擇。是人對自己創造的奇妙的贊美,對神是極其榮耀的——只要我們把人的義歸於神的奇妙創造,我們就不是在贊美自己。詩篇139:14“我要稱謝妳,因為我的創造奇妙可畏;妳的行動很精彩,這壹點我很清楚。"詩篇139:23-24:"神啊,求妳鑒察我,知道我的意念,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我裏面有沒有邪惡,引領我走在永生的路上。"
無論妳是信徒還是非信徒,只要妳留在世上,妳所做的每壹個選擇都沒有中間地帶——要麽是上帝,要麽是撒旦。在天國裏,神的子民也要站在神公義的審判面前,報告妳為妳唯壹的地上之行選擇了什麽樣的生活——詩篇73:20“人睡醒了,怎能看見自己的夢呢?”主啊,當妳醒來,妳會鄙視他們的形象。“所以保羅說(提摩太後書4:7-8):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我已經跑完全程,我已經守住了信心。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在那日賜給我的。不僅對我,對每壹個愛他外表的人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