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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認字要求

第壹學段(1~2年級)

認識常用漢字1600個(原1600—1800個)左右,其中800(原800—1000個)個左右會寫。

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筆順規則用硬筆寫字,註意間架結構。初步感受漢字的形體美。

學會漢語拼音。能讀準聲母、韻母、聲調和整體認讀音節。能準確地拼讀音節,正確書寫聲母、韻母和音節。認識大寫字母,熟記《漢語拼音字母表》。

學習獨立識字。能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學會用音序檢字法和部首檢字法查字典。

第二學段(3~4年級)

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左右,其中1600個(原2000個)左右會寫。

有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會運用音序檢字法和部首檢字法查字典、詞典。

第三學段(5~6年級)

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000個左右,其中2500個左右會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