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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古代的人纏了腳,說出妳們的感受!

纏足與繡鞋(弓鞋)的歷史

有人說:女人的小腳裏裹著壹部中國歷史,中國封建社會延續了三千多年,作為男人附屬品的封建女子,她們的小腳裏,真能裹得下三千年的歷史嗎?

中國封建社會將女子到了壹定年齡,用布帶把雙足緊緊纏裹,最終構成尖彎瘦小、狀如菱角的錐形。此即為“金蓮”。後來纏腳之風日盛,女子的腳越纏越小,要求不超過三寸,故後來又稱為“三寸金蓮”;後來“金蓮”與“三寸金蓮”代指小鞋,成為腳與鞋附合載體。腳是如何與“蓮”聯系到壹起的?有人認為與南朝齊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還有壹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臺上跳舞的故事,但這裏的“金蓮”都不是指腳。而指的是舞臺的形狀。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征。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壹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征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占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壹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壹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系起來的壹個重要原因。為什麽要在“蓮”前加壹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壹“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壹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至於三寸金蓮的“三寸”有極言其小的含義。其實並非壹定要小到三寸。考纏足起於五代時期(公元960年前後),並壹直延續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前後,這期間不知更換了多少朝代,各個時期的度量衡也不盡相同,如果說壹定要“三寸”,那麽,要哪個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問題。纏足是純粹的民間行為,它是以約定俗成為基礎的,並沒有嚴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觀念在女性群體中的比較中產生,當然有愈纏愈小的趨勢,以至於有小於三寸的小腳,但這絕不是主流,因為這樣的小腳幾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說這是壹雙廢腳。所以是不足為訓的。當時公認的標準是:腳纏得小而又能走路方為美足,這樣的小腳壹般在三至四寸之間(10—13.2 cm)。

現代還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金蓮”,把四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銀蓮”,五寸左右的小腳稱作“鐵蓮”,這實在是毫無根據的杜撰,而且甚屬滑稽,與正統的纏足民俗相去甚遠。事實上,壹個女子,只要雙足纏成尖形並且四趾彎向足底,就壹律稱之為金蓮,至於金蓮的大小則另有別論。這才是纏足民俗的本原含義。

那麽裹腳源於何時呢?最早的壹種說法是夏代: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而塗山氏是狐精,其足小;但這個傳說不能說明塗山氏的腳是纏出來的。另壹種傳說可以追溯到殷商時期,商紂王的妃子妲己生來就有壹只腳是畸型,不僅細小,而且形狀異常。為了不使妲己難堪,頒布壹道法令:壹個女人如果想成為貴族,必須和妲己的腳壹樣小,壹樣形狀獨特。為了追求榮華富貴,很多家庭就把自己女兒的腳裹起來了;或者說:由於妲己受到商紂王的寵愛,宮女們紛紛效仿,將自己的腳纏小,後來纏腳的方法流傳到了民間。這種說法無法考證,但明顯帶有神話色彩,只能說明妲己的腳可能腳小且畸形,這可能就是人們把她視為狐貍精的化身的壹個重要原因吧!

除此之外裹腳的起源還有:秦代說、漢代說、魏晉說、六朝說等等十幾種說法。以上的幾種只能說明:中國古人很早定義美女的壹個重要原則就是腳要小。

纏足傳說中最具說服力的、也是流傳最廣泛的是隋代說: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壹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壹把長三寸、寬壹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壹朵蓮花,走路時壹步印出壹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壹律不選”。民間女子為不被隋煬帝選召,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最早對纏足起源作考證的是宋代張邦基,他認為:“婦人纏足始於近世,前世書傳皆無所自惟”,《道山新聞》敘:南唐李後主做金蓮高六尺,宮嬪窅(yao咬)娘以帛束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素襪舞雲中,回旋有淩雲之姿,由是人皆效之,以纖弓為妙,以此知裹足自五代之來方為之。熙寧元年以前人為者尤少,近年則人人相效,以不為者為恥。

這種纏足始於五代時期的南唐得絕大多數人的認可。李煜即是南唐的國君,又是風流才子,他的三位夫人:大、小周後及窅娘都是色藝雙絕,窅娘相比大、小周後出身貧寒。她本為采蓮女,十六歲被選入宮。進南唐宮,李煜便單獨召見,看她跳采蓮舞,見其雙目深凹而顧盼有情,便為取名“窅娘”。窅娘善跳金蓮舞,據說她跳舞時好像蓮花淩波,俯仰搖曳之態優美動人,最有意思的是她用白帛裹足,把兩只腳都纏得小而且弓,看起來成新月狀,跳舞時就在壹朵蓮花形狀的舞臺上,受到了李煜的寵愛,李煜死了,纏足之風從宮廷傳到民間,迅速流行,唐鎬有詩“蓮中花更好,雲裏影長斷”句,描寫的就是窅娘。經他壹宣傳,閨秀們紛紛學習,腳以纖細成弓形為妙,遂成為時尚。

宋代有大量的文學作品中有關於“金蓮”的描寫,這說明“金蓮”的出現絕不可能晚於北宋。宋代也是纏足歷史上第壹個“高峰”。蘇東坡在《菩薩蠻》中詠嘆道:“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可稱得上是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壹首詞,同時從這首詞也可看出當時教坊樂籍的舞女已在仿效宮女纏足了。到了南宋時,對歌妓的要求有“四絕”:“腳絕,歌絕,琴絕,舞絕”。可見已把纏足作為選美評美的壹個標準。到了宋末,人們又進壹步地“以大足為恥”,女子如果不纏足、不穿耳,就要被人恥笑了。甚至入元以後,婦女“人人相效”纏足,對不纏足的下層女子反而給以輕薄奚落,說是“半截美人”、“大腳仙”等,大腳女子甚至連出嫁都難。我們應該看到,纏足詩詞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盛行為依存條件的。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宋代纏足者主要集中在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這可能與宋室南遷有關。

不過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陸遊在《老學庵筆記》中說: “宣和末好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錯到底。”

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閩北就有崖棺葬出土的小腳),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徐積:“但知勒四支,不知裹兩足”

明代,張岱《陶庵夢錄?揚州瘦馬》記當時挑選妓女標準之壹是檢查她們腳的大小:“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門裙幅先響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

《金瓶梅》寫西門慶去相孟玉樓時也有看腳的描寫;西門慶誇宋惠蓮腳比潘金蓮的小,她很自豪,說潘金蓮的鞋子大得正好能套著她的鞋,這壹來,惹得偷聽的潘金蓮更加妒火中燒,終於設計陷害了宋惠蓮和她丈夫。

徐禎卿《翦勝野聞》:相傳“露馬腳”壹詞的典故就是出於坐在轎子裏的馬皇後,因刮風掀起轎簾而被人發現了她的大腳。於是,好用隱語開玩笑的南京人,在某年元宵節掛出壹幅漫畫,畫的是壹位女人赤著大腳,懷裏抱著壹個大西瓜,引起全市轟動。朱元璋微服出行,也看見了。他馬上就看出漫畫的惡毒用意:“懷(淮)西(瓜)婦女好大腳”,矛頭直指馬皇後。十足的現行反革命!壹時查不出作者是誰,朱元璋幹脆降旨把那條街的人全殺掉。

張獻忠,為了顯示自己的成績,把被殺婦女的小腳堆成壹個小山頭(男子則有砍腦袋的,有割陽具的,也展覽在壹邊)。這更不是壹般的所謂痛苦了。

宋恕《六齋卑議救慘》說,因纏足而“致死者十之壹二,致傷者十之七八”。

關於三寸金蓮的描寫:“湘裙下三寸金蓮,雲鬢中兩行翠鳳”“對襟披風輕巧巧,三寸金蓮左右分” “踢碎香風拋玉燕,踏殘花月上瓊瑤” “蓮底纖纖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