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從我很小的時候,媽媽就給我買過各種故事書和圖文並茂的繪本。起初,它上面耀眼的色彩成功地吸引了我,但後來我逐漸發現了寫作的樂趣。每次從幼兒園回來,我都會拿起壹本書看壹會兒。睡覺前,我也會抱著媽媽的睡前故事,在裊裊的故事中入睡,這是我當時的壹大樂趣。
上了小學,認識的字多了,學拼音更方便了。那時,壹本百科全書成了我最好的夥伴。看完之後,不僅娛樂了身心,還增長了很多知識,對我的學習也有很大的幫助。壹個科學故事,壹個生活常識,讓我受益終生。
有時候我會“偷”書來讀。為什麽這麽說?因為父親有很多漫畫書,很多大字典,我都沒見過,我猜那些都是父親的寶貝,他也沒跟我提過什麽。深灰色或深綠色的皮膚和有時間感的厚重的讀者是我對他們的第壹印象。當然,當時我從沒想過我會去讀它們,甚至喜歡它們,但命運總是那麽神奇。
爸爸的書櫃需要放壹些新的東西,那些舊書自然沒地方放,就很巧的放在了奶奶家的櫃子裏。外婆家對我來說是個安全的地方,沒有約束。只要不弄壞什麽東西,我在屋子裏踢球都無所謂。事情總是發生得如此突然。那天正好我在奶奶家和小狗跑著玩,不小心撞到了那個櫃子上,壹大堆書掉了下來,嚇了旁邊的小狗壹跳。“哎呀,完了!”當時我是這樣想的,就趕緊去整理散落在地上的書,包括我父親的那些漫畫書。在我開始之前,我的註意力轉移到了那壹頁打開的書上。如果我沒記錯,應該是三十六計的封面故事。雖然是黑白的色調,但那些勾勒出來的線條生動而吸引人,破壞現場的東西早已拋在腦後,不知不覺間。
初中以後,媽媽特意給我買了壹些譯林系列的書,讓我接觸到了更廣闊的世界。細膩的筆觸描繪出壹種淡淡的花香,在充滿青春活力的紙上總有說不清的感覺。如果人生是壹本書,那麽青春就是壹首歌,每壹個音符都拼湊成壹幅色彩斑斕的畫卷,引人入勝。
後來經同學推薦,高中時認識了《盜墓筆記》系列。如果妳看過這些書,妳不得不佩服南派三叔的作文。他很會講故事,總能幾句話就把妳帶入書中的場景。讀他的故事,妳的參與感會很強,仿佛書中的人物觸手可及,每壹個細微的動作都清晰可見。在成功被打上“飯”(盜墓筆記粉絲)的烙印後,我迫不及待地開始了新的旅程——“十年”。這是南派三叔的最新作品,是十年沈澱後的又壹次崛起。更有質感的閱讀體驗讓我再次陷入跌宕起伏的故事中。
至於後來看的很多書,我就不贅述了。因為對他們的喜愛,我走上了創作的道路,能夠對文學有更深刻的理解和體會。同時,樊登叔叔也是我欽佩的人之壹,因為他對書籍的解釋實在是太精彩了。他能把壹本妳可能很久都不會在角落裏碰的書,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講出來,讓妳去思考,去愛上它。我覺得這是讀書的真功夫,可以和別人分享書中的精彩。這就是意義的升華。現在我每天都聽樊登叔叔講的書。真的可以說,如果每天不聽,心裏會很空虛,總覺得少了點什麽。
書中有顏如玉,書中有黃金屋,就像寫作營的口號:“閱讀點亮生活,寫作讓人感悟生活”。生活是壹個萬花筒,它向我們展示了壹個五彩繽紛的世界,而書籍就是這個萬花筒中最明亮的壹角。那裏的壹切都讓我著迷,讓我陶醉,讓我沈浸在書的海洋裏。為什麽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