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惜春的判決
原著中,賈惜春的判詞是這樣寫的:闞步三春戲未久,衣依敦化了妝,到了上壹年。可憐的繡花女仆,獨自躺在鄧青的古佛旁。
第壹句中的三春指的是惜春三姐妹,意思是她們三個的命運都不好,年紀輕輕就都走了。看到自己的姐妹都這樣了,惜春的心裏對這個世界也就沒什麽期待了。
第二句話的意思是,惜春換上了黑衣服,其實是穿上了和尚的衣服,換上了以前的裝束。簡單來說,賈惜春離開賈府,做了尼姑。
第三句意思是賈惜春本來是侯門世家的大小姐,從小生活比較安逸,結果卻是個和尚。真可惜,她還是個小女孩。
第四句話的意思是,惜春最後獨自壹人在寺廟裏,和鄧青的古佛在壹起。
賈惜春的結局是什麽?
從上面的判斷,可以清楚賈惜春最後的結果會是什麽。不僅如此,還有人指出,隨著姐姐們的相繼去世,惜春對生活的期望已經不大,這應該是她最終出家的原因。
惜春是賈府裏年紀最小的。她從小沒有父母的愛,周圍的人也不是很關心她。因為這些原因,她冷漠,不愛和別人說話。
後來隨著家族的沒落和姐妹們的離開,惜春失去了活在世上的想法,所以最後她選擇了出家,做壹個無欲無求的人。
賈惜春最後從貴夫人死到藍燈古佛,這是她的性格使然,也是她經歷了家世的衰敗。各種各樣的人生經歷讓她看透了這個世界,她只想在寺廟裏清晰而安靜地過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