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韓平夫婦的故事,最早的文字記載是《列傳》,現已失傳,韓平夫婦的故事僅存於《藝文雷劇》92《鴛鴦門》。由於《列傳》記載了漢代以來的許多事件,可以證明韓平夫婦的故事在漢代已廣為流傳。這壹愛情悲劇的記錄,在晉代幹寶的《尋神記》中是比較完整的。
與《列傳》相比,《搜》中記載的韓平夫妻的故事增加了“遺秘靠書”、“陰腐衣”和死後化為相思樹的細節,增加了韓平的城池碑,韓平的妻子也從佚名變成了名。根據文中最後壹句“其歌謠至今猶存”,可見幹寶對韓平夫妻的記述是以民間歌謠為基礎的。可見,韓平夫婦的故事在當時的影響是普遍而持久的。盡管如此,南朝時期韓平夫婦的故事仍有不同的版本。比如《紀沈懿元》中引用的韓平夫婦的故事,在細節上就與其他書籍大相徑庭:韓楓的妻子被晉康王擄走,韓楓夫婦病死,去了地道。這種在名字(如韓平、韓鵬、韓楓、金康王、宋康王)和情節(死亡方式)上的細微差別,是韓平夫婦故事來自民間的又壹佐證。韓平是戰國人,他的故事是口耳相傳的,在流傳過程中發生變化是很自然的。此外,韓平夫婦故事中的韓平、宋康王與《史記》中的韓風、宋康王在身份和時代背景(1)(PP.656-660)上是壹致的,可以認為是附會古代事件的結果,這也是民間文學中常見的故事展開方式。
綜上所述,至唐代,無論是民間文學還是文人文學中,韓平夫婦故事的主題都是真摯樸實的,即都歌頌韓平夫婦堅貞不渝的愛情,指責以宋康王為代表的統治階級獨霸局面,撈色漁利。自宋代以來,《搜》和《韓鵬賦》中記載的韓平夫婦故事被後世文人廣泛使用,但其文學性和虛構性逐漸增強。不僅在故事主線中加入了青靈臺、華陽、化蝶、青靈臺歌、烏切歌等枝葉,而且韓平的妻子形象也由單薄變得豐滿,由壹個迷戀愛情的無名女子變得豐滿。本文試從三個情節單元的演變和變形來考察韓平夫婦的演變過程,並簡單分析其原因。到了唐代,韓平夫婦的故事逐漸出現了兩種不同的結局:化樹為鴛鴦。換樹的結局以北湖路,壹段公路為代表。為了解釋相思的起源,第三卷《相思人》以植物傳說的形式記錄了韓平夫婦死後的換樹。後來,劉曜記錄了壹種新鳥——韓鵬鳥,附於唐代韓平夫婦的故事。
鳥兒像鴛鴦壹樣,棲息在樹上,黃昏時悲鳴。南方人稱這只鳥為夫婦的靈魂,所以以韓的名字命名。在這裏,“韓鵬鳥”被視為韓平夫婦的靈魂,說明故事的結局由樹變成了鳥,這種對永恒精神和生死的表達,造就了後來《梁山伯與祝英臺》等故事的母型。值得壹提的是,《韓鵬賦》在變鳥的結局上更進壹步,加入了“化為鴛鴦飛走”的情節,直接把曾經“棲息於樹上”的鴛鴦作為韓平夫婦的靈魂。到了唐代,韓平夫婦死後化為鴛鴦的故事非常流行,韓平甚至在很多詩詞作品中成為鴛鴦的代名詞,如李賀的《怒公》、的《績溪》、的《會昌丙寅逢穗》等。宋代戈文的《瑣碎錄》(永樂大典卷14537)和曾耀的《雷碩卷二十三》,萬物感同身受,也都采用了“飛走為鴛鴦”的結局。這種從樹到鴛鴦的轉變,可能會進壹步激發文人的想象力,並逐漸與朱良變成蝴蝶的故事融為壹體,把它變成壹只共舞共飛的蝴蝶。李商隱的《慶靈臺》《蜂》《蠅》《蝶》《雞》《麝》《夫妻》等詩,第壹次提到蝴蝶。但由於詩歌本身所提供的信息有限,我們並不確定此時已經到了化蝶的結局,因為這也可能是詩人悼念古跡時所做的浪漫想象。不管真實情況如何,自那以後,變成蝴蝶的情節愈演愈烈。宋月氏《太平宇宙》卷十四記載,韓平的妻子“縱身跳下舞臺,從左至右取之,化為蝴蝶”。在這裏,韓平妻子的衣服碎成了蝴蝶,韓平夫婦的死魂靈變成了鴛鴦,這還是兩件事。王安石《蝴蝶》詩中,韓平之妻化蝶:翼輕於粉,薄於蜻蜓,花不能勝。如果妳相信莊周不是夢,怎麽會投韓平?
從太平宇宙中破衣如蝶到王安石詩《蝴蝶》中韓平之妻化蝶,化蝶與花鴛鴦並駕齊驅,而宋楊企賢對李白《白頭吟》的註釋,則整合了化蝶與花鴛鴦兩種學說:蘇有木墳,壹只鴛鴦棲於其上,聲觸化蝶。
明末彭大壹《羽集》卷三十四有雲:大蝴蝶將成雙,是和的魂魄,韓平夫婦的魂魄不得而知。李義山詩:“青菱臺畔斜陽,千古貞節魂倚晚霞。妳不要奇怪,韓是壹只蝴蝶,等著飛向別的花。”
從上面的引文中,我們可以看出李商隱的詩實際上是蝶變理論的起源。到了明代,成蝶的韓平夫婦的理論已經作為成功的理論進入了地方誌的記載。如清代《封丘縣誌》卷六記載,有兩只鴨子,各棲於樹上,日夜呻吟。人們稱之為韓平夫婦的精華。之後變成雙蝶飛走了。
這種變化有三個可能的原因。
第壹,在民間故事的模式中,所有的愛情悲劇都因為世俗生活中的種種阻隔而無法有壹個圓滿的結局。最終把植物變成花木,鴛鴦變成脖子的想象,視為真摯凝結的結果,證明了真情是天地不容,生死不可違,鬼神不可問。如《太平廣記》卷389中,就有類似“人比肩”“枕樹”的傳言。此外,在韓平夫婦的故事結尾,還出現了《化蝶外》的說法:明自然失神,“石點頭,玉笛女投胎於禦花園”,還有“韓鵬夫婦死為壹對鳥”的說法;清代張桂生《傷逝集》第四卷說,韓平夫婦有“人們稱他為天上的比翼鳥,地上的樹枝,花中的荷花,水中的比目魚”之語。以上形象的相似之處在於成對出現,環環相扣,不可分割。可見,對於民間故事來說,重要的是形象所傳達的意義而不是形象本身。據此,我們可以大膽猜測,宋代以後,隨著與故事的廣泛流傳,蝴蝶意象也具有了上述含義,並且由於韓平與故事在主題上的相似性,兩個故事逐漸趨於融合。
第二,宋代以後,文人心態趨於內斂,缺少了晉人的驕橫和唐人的豪放。在這種心態下,蝴蝶可能是比鴛鴦更符合邏輯的選擇。鴛鴦雖然擅長飛翔,但其實是水鳥,棲息在江邊。在中國古代的文學作品中,有很多“鴛鴦飛在空中,壓著羽毛”。至於“遊高原,夕住”的描寫(魏贈兄士參軍詩十八首)、“飛綠岸,夕歸”(梁小剛《鴛鴦賦》),至於鴛鴦居樹上的描寫,只有韓平夫婦與之妻的故事等少數情況。而且鴛鴦並不是北方常見的動物,所以從唐代開始,人們就開始對此提出了壹個比較恰當的說法。如《嶺表》記載“鴛鴦鳥”為“漢鵬鳥”。後來的書籍在記錄韓平夫婦的故事時,並沒有使用“韓鵬鳥”這個新名詞,但在用詞上也十分謹慎。他們大多說“像鴛鴦壹樣的鳥”。這種從誇張到寫實的微妙變化,是文人心態變化的反映。
第三,相比鴛鴦,蝴蝶更為常見和普通,在故事的傳播上不受地域限制。再加上古人並不了解蝴蝶的蛻變過程,對蝴蝶有著非常迷信的認識,所以才有了“化蝶”的說法。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總結了各種化蝶學說:顧指化蝶,二丫指化蝶,菜蟲,列子指化蝶,菜化蝶,指化蝶,百合,北湖露指化蝶,壹葉。
換句話說,古人認為蝴蝶來源於幻覺。從這個角度來說,用化蝶代替鴛鴦,可能更接近靈魂錯覺的本質。
第四,蝴蝶意象在中國文人心目中具有更加復雜的審美意義,成為蝴蝶比鴛鴦能傳達更豐富的內涵。自從《莊子·吳起論》記載了莊周的夢蝶之後,就有了“不知周的夢是和?胡蝶的夢想是周瑜?周和,還有分。這叫物化之後,文人常以此典詠蝶來抒夢,如“雖夢蝶,非自莊周”(庾信《擬詠》),“莊周夢蝶,王皇帝春心杜鵑啼”(李商隱《錦瑟》)。所以,韓平夫婦靈魂化蝶的結局,可以暗示這其實是壹個不可能的美好夢想,比化蝶的結局更能深刻地揭示現實的殘酷,也更悲壯美好。此外,仔細分析莊周“化”蝶的意義,表明蝶不僅是人的自然化,也是自然的人化和社會化。在這種境界中,自然與人同在,人的生命就是自然的生命,這是中國文人在天人合壹、人的靈魂境界中所達到的最高審美境界。從這種深刻的審美意義上來說,韓平夫婦死後靈魂化為蝴蝶,也象征著生命的超越,意味著生生不息的生命過程的延續和他們愛情的堅貞與美好永不消失。宋以前對韓平夫婦故事的描寫,側重於情節發展。這些故事的共同特點是,宋王朝通過修建慶齡臺俘獲韓平,韓平自殺後死去,突出了韓平妻子的聰明機智和在愛情上始終不渝的決心,並沒有特別註重貞操。如六朝誌書《縣誌·仙境》中有《納韓平之妻》和《以韓楓為例》等,從宋元開始,以宋魯珍《九國誌》中的記載為開端,學者們在寫韓平夫妻時,開始關註韓平之妻的貞操和文采。
《九國誌》中韓平夫婦的故事與前作大相徑庭:
韓楓,戰國時期,宋康王之子何世美之妻。抓棚人建慶陵臺,他寫《黑闕之歌》見其誌,於是上吊:“南山有吳,北山有計;如果我飛得高,我能做什麽?黑喜鵲成雙成對飛,不喜鳳凰;妾為庶人,不喜宋王。”
這裏有兩個明顯的變化:(1)從“王玉芝”和“上吊自殺”的語境來看,韓平是被妻子的清白所拯救的。(2)第壹次出現了寫詩見誌的情節。這兩個變化被後來的學者所稱道。為了歌頌韓平妻子的忠貞,楊企賢在創作李白《白頭歌》時,獨辟蹊徑,把情節發展的順序調整為:王玉芝,逮捕韓平建慶陵臺→寫什麽詩→上吊自殺→韓平也死了,變成韓平妻子先自殺。無獨有偶,張誌祥的《潼關新版》也采用了這種情節順序,可見宋代以後的文人開始更加重視女性的貞操。作為貞節的補充,韓平之妻的文采——寫詩看其誌——開始被文人特別津津樂道。
在唐以前有關韓平夫婦故事的記載中,只有《搜姬神》中的“歌謠流傳至今”表明有民間歌謠記載著韓平夫婦的故事。《韓鵬賦》中八首簡單易記的詩,即書和書裏的四句“南山有吳,北山無事”、答詞裏的四句“飛鳥成群,我不喜鳳凰,妾為妻,我不喜”被《九國誌》冠之。宋王存《九域錄》、元《成齋雜記》、明馮維納《古詩錄》、梅鼎祚《古樂苑與皇文錄》、鐘惺《名媛詩》、馬三衡《古代故事詩》、《情史》、《明統錄》、德謙《古詩》。因為後四句特別貼切,前四句如“南山有吳”就漸漸成了無題“單”。明代楊慎《風雅》初名《清靈臺之歌》,《雨露淫》三句名《妻答夫之歌》。可見,所謂“慶靈臺之歌”、“武闕之歌”、“韓平之妻答夫之歌”,都是用“新話題”來套出“語句”,並無新意。但這些詩改名後,宋元學者很樂於引用,比如馮維訥的《古詩紀》,以詩為事,錄漢為解;又比如鐘惺的《名士詩歸》,介紹韓是古代詩詞作者韓的生平事跡。這樣,相對於詩歌的描寫,韓平夫婦的故事實際上退居到了相對次要的位置,於是文人在描寫時並不太註重故事的先後順序和最終結局,故事的大致面貌就變成了:康王築臺盼韓平妻子,妻子寫詩自縊;不管有沒有提到韓平淪為階下囚自殺。由此可見,自宋元以來,尤其是明清時期,文人對韓平之妻的詩歌才華極為重視,並通過寫詩順序和上吊順序的微妙變化,凸顯了韓平之妻性格中反暴力和貞潔的壹面。這樣,韓平妻子的形象就無形中有了壹種猛女的特質,就像馮夢龍的《情過慶嶺臺》裏說的:韓平與妻子是壹對愛情鳥,古來情可傷。莫道偉強勢,能抓住野心,女人抱著對國王的感情。
故《封丘縣誌》記載韓平夫婦之事,歸入卷六“人”與“貞烈”之類,並誕生了卷二“Xi石墓”之類的碑。清代劉愷的《廣烈女傳》也在卷十三中收錄了韓平夫婦的故事,並唱道:“投臺灣,拒為傑。”神與命相連,義為尷尬。"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清靈臺閣和五闕閣在文人中的流行,與文人對韓平之妻貞節的推崇是分不開的,尤其是在明清兩代,他們非常樂於把韓平之妻視為德才兼備的理想女性。筆者認為,這種現象與明清時期的貞節觀念和才女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第壹,宋元以後,由於朱成理學的影響,貞節觀念逐漸深入人心。到了明清時期,由於“壹女不侍二夫”、“女無二夫”的貞節觀念(杜藩《杜憲清公基》卷十七《蔡夫人墓跋》),世人對韓平夫婦的故事有了新的視角。在明清人眼裏,韓平的妻子為愛而生,為愛而死,無疑是烈士妻子的最好樣本。其意義正如《答夫之歌》下的《詩·名人歸來》中的評語所說“馬之驕,使權力在千古敗局中繁盛,悲中喜”。學者們對韓平夫婦故事的認知還停留在道德倫理價值層面。
其次,中國傳統文人歷來重視學問,六朝以來形成了壹套才女觀,認為理想的女子除了德之外,還必須有詩才。明末清初,以李贄為首的思想家強烈批判“女子有德無才”的傳統道德觀念,以錢為首的文學領袖也極力推崇女性的才情,並在歷代詩歌中專門開設了“香蓮”壹課,在明末清初形成了壹股崇才女之風。學者們編纂了各種女性選集,不僅收集當代作品,而且願意對過去失落的女性文本進行考古。比如今天我們能看到壹部比較完整的李清照集,這多半是由於明清文人的編纂工作。在這種才女觀的影響下,文人在對韓平夫婦故事的傳承中不斷成長是理所當然的,《名媛詩歸》中韓平妻子詩的編撰就是最好的佐證。
第三,明朝中期,朝政日益腐朽,革除劣政、興國之聲越來越大。與此相關,明中葉文學崇尚復古,標榜古文,以擺脫朱成理學和官場政治對文學的制約,追求文學中自然真實的情感表達。在詩歌方面,以李夢陽、何敬明、李攀龍、王士禛為代表,對漢魏古體詩和盛唐近體詩給予了高度評價。在這種復古風氣的影響下,因為年代久遠,文人頗願意引用這兩首詩,並以收藏古詩詞為目的,引入各種詩詞作品中。
韓平夫婦的故事在古代影響很廣。除了詩歌和小說外,還有元雜劇《列女慶靈臺》(俞基夫寫)和明傳奇《十壹故事》。前者現已失傳,內容不詳。根據《曲海目錄》的總結,後者是借用韓平夫妻,憑空寫成的。今天,韓平夫婦的故事不太為人所知,但在地方戲曲中,有川劇《清靈臺》(又名《鴛鴦》),新編越劇《相思樹》,評劇《清靈臺》(又名《清靈蝶》),都是根據韓平夫婦的故事編寫和表演的。原書《搜姬神》已佚,現書《搜姬神》為明末胡振亨所編。本書記載的韓平夫婦佚事,見於《文藝報》第40卷、《法源朱琳》第27卷(100卷)、《北》第3卷、《靈儀》第3卷、《海錄破事》第559卷、第925卷、第22卷。
《寄元》最早為南宋晁所記,摘抄自《曾類說》。無法考證作者,如晚唐焦璐,南齊焦璐,晁氏認為是焦璐差謎園之誤。李建國先生認為,從書中的註釋來看,是在梁和陳之間。從《類說》、《吳君之》、《蘇士澍史》、《永樂大典》中整理出佚文28篇。韓平夫婦的遭遇可以在《永樂大典》(卷1453)中找到。
《漢書》記載的韓平之妻墓為“韓平之妻何墓”,與前兩部編年史中的“韓風之妻之墓”有所不同,可見流傳中韓平夫婦姓名的差異。根據韓平之妻對“Xi家”的說法,榮昭祖認為它起源於明代敦煌本《韓鵬賦》,疑似出自高辛關於清靈臺的詩。詳見敦煌變文論文,654-655頁。
明清女子書籍的出版和對賢良的褒揚,參見董家尊《中國古代婚姻史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社,1995版,245-251頁)和藝聲《中國的婚俗文化》(上海文藝出版社,1994版,371頁)。(1)榮昭祖。敦煌漢付鵬考[A]。敦煌變文紙錄[C]。
②黃征,張永全。敦煌變文校勘[M]。北京:中華書局,1977。
③周予同。經學史[M]。北京:中華書局,1959。
④王北平,夏。楊光雜記[M]。北京:中華書局,1985。
(5)系列集成第壹版[C]。北京:中華書局,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