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扭句”的常見定義是:平仄不規則的句子。但是這個定義非常模糊,沒有區分尷尬句和病句(因為除了四個基本句之外,其他都可以稱之為“非常規”),所以不能正確解釋其內涵。經過反復思考,我深感只有從概念的外延對所有具體句型進行分析歸類,才能給出準確的定義;同時,我認為“別扭句”和“病句”肯定是不壹樣的,所以壹定要把握好“別扭句”和“別扭句”的本質關系,從而得出壹個我認為比較科學的定義——別扭句是指當句子完成或者有必要(但不壹定必要)保存句子時已經保存的句子。
我的方法是窮舉法,即列出所有可能的調平組合(甚至是最不可能的五平)。必須註意的是,為了方便起見,列出的句式僅限於五個字(因為七言句式可以通過在五言句首加兩個字推導出來)。
數學上可以算出,五言句的全平組合有32種。我把它們分成了三個類別和五個子類別,涵蓋了所有的類別。
第壹類:常規句(8句不存),分為:
壹、四種基本句型:
A1,偶數和偶數
A2平,平,平
A3是平平的。
A4是平的。
二。四種基本句型的變體:
B1平瓦平瓦——A 1的變體
B2是平的——A2的變體
B3——A3的變體
B4扁平和扁平——A4的變體
第二類:尷尬句(已經保存或需要保存的七種句子)分為:
壹、可以獨立使用的句子:
C1是A1的變體。
C2平瓦平瓦——A 1的變體
C3是——A2的變體,叫做“在句子中拯救孤獨”。
C4是平坦的,甚至是——A3的變體,這被稱為“特殊抑郁癥”。
二。不能單獨使用的句子(即必須搭配特定的句子或對句):
D1是A1的變體,對偶必須是B2,稱為“達娃”。
D2是A1的變體,對偶必須是B2,稱為“大奧”。
D3是——A4的變體,句子壹定是C4,也叫“特別抑郁”。
(D3是否可以單獨使用還存在爭議。)
這裏必須明確壹點,我們對尷尬句的定義是“被挽救的句子或者有必要(但不壹定必要)挽救的句子。”“句救已完成”指C3、C4和D3,其中C4和D3構成句救。換句話說,除了C3,其他6個句式都是“完成句子拯救所必需的”,D類的3個句式不能單獨使用,所以完成句子拯救是“必需的”。
第三類:非正式句(即病句,17種),包括:
E1平坦且均勻-d 1的變體
E2是平的,甚至是——D2的變體。
E3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 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扁
E4平平平平平平——D3的變體
F1平平平——A2的變體,稱為“顧平”
F2是平的,甚至是——A3的變體,稱為“三聯”。
F3是平的——A4的壹個變體,稱為“三級平”或“三級平”。
G1萍萍萍萍
G2壹般。
G3是平的,平的
G4平平平。
G5萍萍萍萍
G6平平平。
G7很平很平。
G8級別,級別,級別
G9是扁扁的。
G0是平的。
就像我用了不同的符號,其實可以稍微細分壹下,不用任何句子。E類四種句式屬於“大矛盾”和“特殊矛盾”的變體,其地位有爭議:有人認為其中壹種或壹句是“特殊難句”,可以用在詩歌中。我把它們排除在外是因為它們出現的頻率太低,而且它們並不比其他非正式句子更常見。F類的三種句式都是基本句式的變體,在格律詩中幾乎是禁忌的(尤其是獨三級),出現的頻率甚至遠低於其他非正式句式。G類的10句型沒什麽好分析的,基本可以忽略。格律詩原則上只能使用規則句和別扭句(也就是說32種句式的15都可以),但實際中很多詩人都或多或少地使用了非正式句(病句),這也是“不用詞傷意”最重要的體現。區別在哪裏?我可以用壹句話來概括:李白用“非正式句”寫詩,我們用“病句”寫詩。
現在我們來看看所謂的“難救”。需要指出的是,這個概念是後人總結前人的著作後提出的。* * *提出了五種救助模式:句間救助、句間救助、相鄰句救助、句間救助、多句救助。其中,減刑的有效性仍有爭議。多句救分句救和鄰句救,實際上只剩下三種。因為鄰句救援對難句的定義沒有影響,所以我們只需要分析兩種難句救援模式:句子救援和我的難句定義中提到的句子救援。
壹句話有救了,就是說句中有難救了,包括C3、C4、D3(“句中救孤獨”和兩種“特殊矛盾”);
句際救援是完成壹個聯合的句子和句際救援,包括救援C4和D3(雙“特殊矛盾”),救援D1和B2、D2、B2(“大矛盾”),救援C1和B2、C2、B2(或C3)。
(C1能否被C3拯救也是有爭議的。)
很明顯,除了B2,所有參與營救的句式都是我們劃分的難句;B2的作用是“拯救”其他句子,但它不需要被“拯救”。所以,我的定義可以成立。
以上內容完全是針對五個字的,那我們就擴展到七個字吧。
方法很簡單,因為五言詩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七言律詩的“斷頭”,所以我們只需要在五言詩的四個基本句式前面加上“萍萍”、“依平”、“依平”、“萍萍”就可以了。另外,第壹個詞的水平是完全自由的,而第二個詞的水平是絕對不通融的;簡單來說:七言律詩的前兩個字,與任何難度無關。
於是我們可以回顧壹下著名的公式“135不管,246清”。當然,我們必須明確,這是七言詩中四種基本句式的變化,五言詩中的“壹三不管,二四分明”等同於七言詩中的“三五不管,四六分明”。答案是“無論什麽”和“無論什麽”是絕對的,“無論什麽”有1個例外,即“四區分”是絕對的,而“無論什麽”和“六區分”有很多例外,包括“大矛盾”、“特殊矛盾”、“三層次”。
上面的討論已經涵蓋了“難句”和“難存”的所有內容,但是對於那些不在乎概念的人來說,我的列表還是有它的價值的。只知道ABC三句可以隨便用,EFG三句不能用,D句需要按要求和其他句子壹起用。
雖然本文不涉及句式在全篇中的位置(即“貼右”的位置),但因為“別扭句”的範圍關系到法條的文體,所以我不得不在此聲明,本文的內容僅限於平仄格律的近體詩。因為韻律詩和別扭詩對格律的要求不同——比如允許“三連詩”。
所以,雖然從理論上來說,只要使用15“可用句式”,即使是卡頓或不對齊,也可以視為格律詩。但我強烈建議大家不要以寫拙詩為借口,違反貼規(或用三聯),因為拙詩有很多特殊要求,我們不容易駕馭。
寫這篇文章時,我參考了幾本書,包括《中國詩歌規律》(王力)、《格律詩的寫作》(於浩然)、《詩歌寫作引論》(趙),以及我的老師、資深詩人金陵夜老先生的筆記。我連幾本書的名字都記不住。但是現在因為手頭沒有資料,而且為了節省篇幅,文章沒有列舉任何例子。相信大家都不會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