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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評論,名著介紹,詩歌原著

詩歌評論,名著介紹,詩歌原著

清代葉燮所作。這本書分內外兩部分,每部分又分兩卷。內部是詩的原理,其中第壹卷論的起源在變,即詩的發展;第二卷論述法度的能力,即詩歌的創作。外在部分是詩歌批評,主要是對拙作的美與惡。“原詩”理論體系的三個主要部分是起源的積極變化、法度的能力和拙美惡。關於詩的起源是變化的,葉燮說:“詩有其源,必有其流,其基必達其末;也有因流而溯源,循著終點返璞歸真的。其學無止境,其理日出。就是要知道詩就是道,沒有壹天不繼續打坐,不休息。但壹時之間,會有起伏;就時代而言,繁榮必然衰落,而且會從衰落中復興。如果不在前者,就活在繁榮中,後者就活在衰落中。“這種詩歌發展史的觀點否定了復古的論調,認為前者是積極的,會興盛的,後者是多變的,會衰落的,但是“詩歌的起源從頭到尾都是變化的,盛衰是周期性的。“基於這種循環史觀,葉燮對發展變化的肯定是非常有限的。”標高不同”只是“詩風、韻律、聲調”,而儒雅、敦厚的詩教、儒雅是無法改變的。在這壹點上,葉燮煞費苦心地將三百篇和杜甫歸為“興而不衰”,而不顧及自己“盛衰有周期性”的觀點。這樣的發展變化,只能是因為正統封建文學內部的變化。在詩歌的法度和能力上,葉燮頗為得意地選取了“我”的才能、勇氣、知識、力量和“物”的理、物、情,分別體現在“我”的第四和“物”的第三。這是詩歌的根本規律。理、物、情是以理為基礎,物、情是目的;天賦、勇氣、知識和力量,知識是身體,決定天賦、勇氣和力量。這樣,“以物之三平衡我之四”就基本成了體現“物”之“我”的認識的原則,這不是詩的根本解決之道。葉燮為此將“理”與“事”分為“名言之理”與“名言之理”、“看得見之事”與“看不見之事”,詩歌主要體現“名言之理”與“看不見之事”。只有那些不能被熟知的東西,看不到的東西,達不到的感情,那麽妳思考理智,想象事物,思考感情,這就是理智、事物、感情的語言。”這種描述似乎不言自明。其實葉燮所謂的“理”有六經“道”的意思,“知”自然是知道六經的“道”。這樣理解“理”與“知”,葉燮在詩歌創作中巧妙地貫徹了六經之“道”作為內在精神。關於詩歌作品的美與惡,葉燮在《文集序》中比姜齋的詩表達得更清楚:“文即道,應辯是非,不辯作品。笨手笨腳,舉棋不定,必有是非。拙作非人,是非以天。所以笨拙的工作可以強求,是非不可強求。而不工作的人,不工作的人,不工作的人,都是無知的。葉燮以是非為詩歌批評的基本標準,重質輕文,重內容輕形式美。葉燮將唯物論和辯證法融入儒學討論詩歌,增強了原詩的理論性,但“泛論說雖是討論之體,卻非詩歌批評之體。”(《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997年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