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住戶口是指公眾使用的廚房、寺廟、家具、花卉、水果、樹林、田地等,不能單獨使用,故為常住戶口中的常住戶口。
(2)十方常住地,指十方僧人常住地,如飯、餅等照常供眾,其身十方皆可及,僅用此處。
(3)今人、前生、前生,以及屬於各僧的私有之物,如衣服、藥品等,是前僧的今人、前生之物。
(4)十方現世前因,如死僧留下的經典,可分為十方僧人,屬於僧人的現世前因,故稱十方現世前因。【四部法,刪繁補缺,做事,釋戒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