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壹詞源於印度梵語“yug”或“yuj”,是古印度六大哲學流派之壹,探討“梵天與我合壹”的道理和方法。現代人所說的瑜伽主要是修身養心的壹系列方法。
大約公元前300年,印度大聖瑜伽的創始人帕坦伽利撰寫了《瑜伽經》,在此基礎上印度瑜伽真正形成,瑜伽的練習被正式定義為壹個完整的八分支系統。瑜伽是壹種通過提高意識來幫助人類充分發揮潛力的系統。
瑜伽的八個分支:
為了實現“心的控制”,瑜伽鼻祖帕坦伽利在《瑜伽經》中提出了瑜伽練習的八個階段,稱為“八大分支法”。這些方法是:
1.戒律:指必須遵守的戒律,包括不殺生、誠實、偷盜、淫蕩和貪婪。《瑜伽經》認為,在做瑜伽之前,壹個人必須有充分的道德修養,否則,他的內心不會平靜。
2.尊重行為:指應該遵守的道德原則,包括:純潔、知足、禁欲、讀書和念經、尊重上帝。
3、姿勢:指保持身體穩定、放松和放松。包括蓮花坐、英雄坐、吉祥坐、金剛坐、完美坐等等。
4.調息:指調整和控制呼吸。《瑜伽經》指出,我們在調整氣息時首先要註意呼吸的三個功能:向內吸氣的功能、向外呼氣的功能以及在不吐不吸或長時間吸氣的情況下在胸腹部儲存氣的功能。
5.攝心:是指抑制各種感覺器官,使感覺器官的活動完全受心的控制。
6、集中註意力:是使心集中於身體的某壹部位,如肚臍、鼻尖、舌尖等。;妳也可以把註意力集中在壹個外部物體上,比如月亮、雕像等等。
7.冥想:又稱冥想,是將專註於壹個地方的心靈與專註的對象統壹起來,將主觀和客觀融為壹體。
8.三摩地:是真正達到心和它所奉獻的對象的融合。三昧分為兩種:“有念三昧”和“無念三昧”。前者是指達到三昧後的思維和感覺狀態。後者意味著頭腦的所有變化和功能都被切斷了,它已經完全達到了與專註對象合壹的狀態,即瑜伽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