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產品的安全等級分為A類、B類和C類。兒童產品應符合A類產品的技術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應符合B類產品的技術要求,不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應符合C類產品的技術要求。
嬰幼兒產品必須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嬰幼兒產品”字樣。其他產品應在使用說明中標明安全技術要求類別。
擴展數據
根據國家標準,童裝應具有以下標識內容:
(1)產品有商標,有中文廠名和地址。
②產品上有尺寸和規格。尺碼主要表示兒童的身高和胸圍,例如兒童的身高為145厘米,胸圍為68厘米,尺碼應為145/68。
③產品上有類別標簽:A類指嬰幼兒產品(小於24個月或身高小於80厘米的嬰兒),B類指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也指大於24個月的兒童),C類指不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④產品標有面料(包括裏料和填充物)的纖維含量,各種纖維含量的百分比清晰準確。
⑤產品有洗滌說明或用圖形符號表示的洗滌標誌和說明。
⑥產品上有合格證,標明產品質量等級和產品執行的標準代號。
百度百科-國家紡織產品通用安全技術規範
人民網-阿瑪尼童裝甲醛超標: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