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妳看壹份報告!
商業新聞
本報3月15刊登的《五大賣場退換貨全記錄》引起了消費者和超市的強烈反響。同壹天,廈門家樂福專門召開高管會議,討論修改全國連鎖門店原統壹的退換貨規定,為小家電“無理由退貨”開辟“綠色”通道。
昨天傍晚,記者來到家樂福法明店服務臺時,有四位消費者正在辦理退貨手續,涉及字典、老鼠、雞蛋等產品。平均而言,每次退貨程序不超過3分鐘。輪到記者回電話時,對方仔細檢查了包裝和內部零配件的完整性,核對了購物發票的時間,成功退回了68元貨款。
隨後,記者采訪了家樂福店公關部經理吳。她說,商報的報道給家樂福帶來了震動。雖然帶有批評的味道,但對於剛剛進入廈門開始工作的家樂福來說,無疑是壹劑“苦藥”。家樂福法明店總經理張淑華上午8點多立即調查情況,下午召開分管會議,研究修改小家電退換貨規定。
據悉,根據家樂福在中國的門店規定,“購物後15天(廈門規定30天)內,顧客對所購商品後悔並要求退款的,只要能提供有效的原始票據,保留原包裝和完整的配件無任何損壞,均可無條件退貨”。但是,壹些特殊商品如內衣、內褲、CD、VCD、DVD、任何軟件、書籍等。不接受無條件退貨服務。任何家電自購買之日起30天內出現質量問題,必須經技術檢驗確認,100%可退款或換貨。
吳說,其實家樂福的員工也是按照這個規定處理的。現在,考慮到“本土化”和消費者的需求,家樂福法明店新增了“家用電器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未使用,配件齊全,消費者可憑購物小票無理由退貨”的條款。
記者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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