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是拼讀音節的過程,即根據普通話中音節的構成規律,將聲母、韻母快速連續地拼讀並與聲調組合成壹個音節。
漢語拼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種拉丁漢字方案,由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現國家語委)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在65438至1955的文字改革中研究制定。
這種拼音方案主要用於標記普通話的發音作為漢字的音標。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月1958+01日批準了該計劃的公告。1982成為國際標準ISO7098(中文羅馬字母拼寫)。
壹些海外華人地區,如新加坡,在漢語教學中使用漢語拼音。2008年9月,中國臺灣省決定將漢語拼音翻譯政策從“通用拼音”改為“漢語拼音”,所有涉及漢語英語翻譯的部分都將要求使用漢語拼音,並從2009年開始實施。漢語拼音是輔助漢字發音的工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八條規定:“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姓名、地名和中文文獻中羅馬字母拼寫的統壹標準,在漢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地區使用。”按照這套規範書寫的符號稱為漢語拼音。
漢語拼音也是國際公認的普通話拉丁轉寫標準。國際標準ISO 7098(中文羅馬字母拼寫)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1958 2月11)用於拼寫中文。謄寫員用普通話記錄漢字的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