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禪宗是從印度佛教發展而來的宗教,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傳統思想和性格。禪是梵文Zen的音譯,原意為“冥想”或思考。冥想是安靜的冥想。禪因禪定而得名。
禪的本意是冥想,是純粹直觀的體驗,是對內心的反思,但這種心理活動不必遵循邏輯思維的必要程序,追求壹種空明的心靈解放。最高境界是“我忘物我忘,梵天我合壹”。而中國以後,認為打坐、齋戒、誦經等對達到這種最高境界毫無用處,只有“頓悟”才是唯壹的途徑。應該說,這種思維方式形成了禪宗與士大夫相互交融的中國文人藝術思維,進而成為大勢所趨。宋明理學時期,嚴羽寫《蒼施瑯話》,以禪為詩喻,以佛的語言談詩談道,創作了《吳渺說》和《息說》。他說:“總的來說,禪宗和詩化的道家都是妙的”,指出了詩歌的抒情性、含蓄美和遵循藝術思維規律所達到的和諧統壹的完美趣味。《蒼話》被認為是宋代學術上最成功的詩話,嚴羽的“獨趣”和“妙悟”是對美學史的重要貢獻(見《中國美學史綱要》)。
以禪喻詩,以禪論詩,蘊含著無限的機趣,使詩歌進入了更高的審美境界。在其創作中,主要宣揚壹種詩歌的自然神韻和機趣。通過對詩歌創作和美學的闡述,感受詩歌美的本質,思考精彩,抒發心靈。意境中若有韻味,關鍵在於品味和妙悟,這與禪宗不可言傳的“悟”是相通的。所以詩與禪相通,詩為禪增添文采,禪為詩增添境界。“詩禪合壹”使唐宋詩空靈而充滿妙悟,對中國詩歌的影響由來已久,但並未引起眾多詩人的學習和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