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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體裁的“三分法”和“四分法”

《三角學》:根據文學作品中審美意象建構方式的不同,將文學體裁分為三類。即:敘事、抒情、戲劇。

“四分”:根據文學作品在意象建構、體裁結構、語言運用、表達方式等方面的差異,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文學四種。

《三角學》將文學作品按照不同的塑造形象、反映生活的方法進行分類,抓住了各種體裁的壹些重要的基本特征,具有很強的概括力。但它只是從敘事、抒情、戲劇三個不同的方面進行分類,忽略了文學作品各種體裁在體系、結構、語言等其他方面的特點,從而把本應屬於同壹範疇的壹些基本特征相同的文學體裁割裂開來。比如詩歌中的引用詩和敘事詩,散文中的抒情散文和敘事散文,就被硬性分開,歸為兩類。這樣壹來,抒情詩與敘事詩、抒情散文與敘事散文的相似之處就很容易被忽視。

總結起來,“四分法”的優點主要有:第壹,分部既註重形象塑造方式的不同,又註重體系上的差異,更符合中國的傳統習慣。在命名上,它比“三分法”更具體,也更容易掌握,很容易把它的名字和它的特點聯系起來。第二,小說體裁自產生以來,特別是近代以來發展迅速,在文學創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將文學創作獨立劃分為壹個大類是符合實際情況的。第三,散文是壹種非常靈活的體裁,在中國文學發展史上有著光榮的傳統和豐富的底蘊。從先秦到五四,散文領域出現了許多優秀的傑作和偉大的作家。它不僅符合文學創作的實際情況,而且有利於批判地繼承中國文學的優秀傳統,繁榮社會主義文學創作。因此,在本書中,我們采用了“四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