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妳知道哪些容易被誤解的法律術語?

妳知道哪些容易被誤解的法律術語?

妳知道哪些容易被誤解的法律術語??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壹定都和身邊的朋友說過壹些很平常的話,但是卻誤解了,有時候不僅誤解了,還誤用了,從而產生了壹系列的搞笑事情。生活中常見的術語是這樣,我們不太了解的法律術語也會這樣。甚至壹些常用的法律術語也容易讓人理解本末倒置。?

首先,什麽是法律術語?法律術語是指具有法律性質或特殊法律意義的術語或概念。法律術語是用語言表達的,有些是專業術語,即法律語言。這些術語只有法律意義,法律專業之外的普通人很難理解。比如法人、具體行政行為、訴訟時效之類的專業詞匯會不會瞬間把妳搞糊塗?接下來,我們來說說最常見、最容易讓人誤解的法律術語。犯罪嫌疑人和嫌疑人壹般理解為:犯罪嫌疑人和嫌疑人壹樣,都是某壹案件中的罪犯。

上述理解是錯誤的,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偵查階段被偵查機關列為犯罪嫌疑人的人,不代表罪犯、服刑人員、罪犯,這樣理解是正確的。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認定任何人有罪。再說,?嫌疑人?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法律上沒有這個詞。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壹般理解: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意思相同,是壹個公司或企業的管理者和負責人。法人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法律發明的人,自然人是與之並列的概念。自然人永遠不能成為法人,只能成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