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沒有警察或治安意義上的“治安”概念,只有郡名(即湖北省公安縣)和明末文派名(即當時湖北省公安縣袁宗道三兄弟為首的文派)。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共安全”是指“全社會的公共安全(包括社會秩序、公共財產、公民權利等。):~局~人事。”從字面上看,“公共安全”主要是指“公共安全”和“公共和平”。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 * *”的意思是“屬於社會;公而公之。”“和平”是指“正常秩序,沒有騷擾”;“(情緒)穩定安靜。”“安全”意味著“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意外。”總的來說,社會秩序正常運行,國家安全、公共財產和公民權利(包括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等)得到保障的穩定發展狀態。)不受威脅和侵害就是“公共安全”。但自革命戰爭年代以來,特別是大陸解放以來,我黨將警察機關和公安工作的命名統壹為“公安”。因此,在社會上和警察機關內部,賦予了“公安”的習慣含義,用以指代“警察”或“公安”。
在西方語言中,沒有與中國現代人民警察意義上的“公安(人員、隊伍、機關、工作)”直接對應的詞。按照法國警察英文版的說法,法國歷史上所謂的“公共安全委員會”,其原文是General Safety。壹般就是壹般壹般,安全就是安全無險。這兩個詞合並為“總體安全”和“總體和平”。這與中國過去使用的警察意義上的“公安”壹詞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至於英國特有的Constable,有學者認為可以翻譯為“公安”,同時因為Constable是英國基層警察的稱呼,所以應該翻譯為“治安官”。但查閱國內出版的大部分英漢詞典時,Constable(= police)壹般被翻譯成警察、警官、巡警。我國的“公安”壹詞翻譯成英文統壹為Public Security,即公安。在現代西方語言中,壹般的安全員(即“治安官”)主要指從事環保工作的人員。為了避免對外交流中的誤解,中國警察意義上的“公安”壹詞壹般直接翻譯成英文“Police”。比如中國公安警察89式制服臂章上“公安”二字的英文符號是“警察”。99式警服只是將臂章中的中文“公安”二字改為“警察”,使其中英文符號更加規範統壹。事實上,早在1950年,中國大陸開始建立統壹的公安機關時,經周恩來總理批準,公安人員統壹簡稱為中國人民警察。從此,中國的公安機關也被稱為“人民警察機關”。1957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中國警察學院成立於1992。1992和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軍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
“police”和“constable”也可以壹起使用。
它的意思是“警官”
例如:
壹級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