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擬訂新聞出版、著作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新聞出版業的方針政策,制定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制定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公***服務和體制機制改革。
(三)監管出版活動,組織查處嚴重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指導對從事新聞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四)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對互聯網出版活動(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七)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八)擬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負責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負責印刷復制業的監管。
(十壹) 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負責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應對事務。
(十二) 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處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三) 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