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年輕的時候,生活相當貧困。他以前是管倉庫和牛羊的小官。中年時,因魯國內亂,到齊國做高的仆從,後回到魯國招集弟子講學,創立了儒家學派。
50歲時,孔子成了魯國的壹名地方官員,後來他被提升為司法總經理。但不久後被迫離職,帶領弟子周遊魏、陳、宋、蔡、楚等國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結果處處碰壁,沒有得到重用。晚年回到魯,致力於教育和古籍整理工作,為傳播中華文化做出了巨大貢獻。
孔子的成就
首先,“仁”是孔子思想體系的核心,是其法律思想的出發點。《論語》109次講“仁”,核心是“仁,愛”。
第二,維護宗法等級制度,提倡“禮治”是孔子的倡議。孔子根據禮與仁相結合的原則,反對逾越禮、鑄刑鼎公布成文法、暴政和殉道,而是主張“父子相瞞”、“正名”來確定等級名分。
第三,提倡“以德治國”,強調道德教育的作用。與此相聯系,孔子主張“寬嚴相濟”、“以德主刑”、“以德除刑”,以達到“無訟”的目的
第四,重視“人治”,輕視“法治”,提倡“人治”,強調統治者個人要以身作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