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書最多是分卷的。受卷軸裝的影響,壹篇即壹卷軸,後來即壹部分完了,就定為壹卷。註意,卷數不等於冊數。
全書的主要部分是書的主體,按照實際內容容和篇幅劃分卷次,每卷的開頭稱做卷端,卷端題有書名和著者姓名以及校註者姓名等內容。